应当注意标的是否可分、标的的规格、标的数量、名称、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等方面,目的是为了使标的的约定尽可能的详尽具体、明确无争议,以此来明确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防止产生重大误解等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情形出现。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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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在约定合同标的条款时应当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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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合同时在约定数量条款时应当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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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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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在约定合同标的条款时应当注意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有形财产,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财产,还包括运输行为、保管行为等劳务,以及加工承揽、技术开发等形成的特定工作成果。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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