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变更房屋确权证户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1:42:33 150 人看过

一、民法典如何变更房屋确权证户名

要变更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就需要向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申请时要提供申请书、变更材料、房产证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

2、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

3、办理登记申请

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

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民法典在建房屋资产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在建房屋资产如何确权房屋在建设中的,房屋所有权一般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二、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
    2023-06-19
    49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答辩状如何写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答辩状如何写通过诉讼方式对房屋进行确权的,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可以在15日内答辩,而答辩状应当载明答辩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
    2023-06-19
    13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年久失修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年久失修如何确权房屋年久失修造成倒塌等情形的,不影响利害关系人确权,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确权需要什么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房计划批文;(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7)房屋坐落平面图;(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9)房屋分户平面图;(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4)房屋坐落平面图;(5)房屋产权
    2023-06-19
    50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变更户名流程
    一、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主吗可以更改。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权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的书面请求;2、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二、变更户名流程(1)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带上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2)县级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3)通过后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变更”。另外,如果涉及到分户的,则需要:1.分户双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家手续;2.在自愿的基础上,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清楚各自的地块位置、面积;3.上报给发包
    2024-01-20
    96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小产权房产权如何变更
    一、民法典离婚小产权房产权如何变更不能变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登记。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房产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如购买方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购买,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如购买
    2023-06-19
    152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纠纷如何主张权利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纠纷如何主张权利房屋利害关系人因房屋确权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
    2023-06-19
    96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如何处理1、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可以推倒重建,但是必须符合“一户一宅”。2、必须向村委会提交“原拆原建”建房申请书,由乡镇建设部门审核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方能动工兴建。3、界限清楚,四邻无纠纷。未建造前必须明确四至界限,写好协议。先小人,后君子,不占人家土地,避免日后有纠纷。4、“原折原建”不允许向四周扩大,只能向上发展。条件好有经济实力的话,可以建三至四层,但必须按《许可证》上规定的层数建造,不得超平米。否则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进行处理,超少要罚款,多则要拆除。《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哪种情况不能
    2023-06-19
    2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没拿房产证如何产权变更
    一、民法典中离婚没拿房产证如何产权变更民法典离婚没拿房产证如何产权变更没有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宜对房屋进行产权变更,而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变更房屋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
    2023-06-17
    466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隐性共有人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隐性共有人如何确权房屋隐性共有人,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确认房屋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4、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
    2023-06-19
    89人看过
  • 民法典未交付使用房屋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未交付使用房屋如何确权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在建过程中,房屋产权一般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人,但有违反的证据证明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4、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
    2023-04-12
    312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起诉费如何收取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起诉费如何收取房屋确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用依据房屋价值而定,超过一万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
    2023-05-06
    164人看过
  • 民法典划拨土地的房屋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划拨土地的房屋如何确权对于划拨土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没有登记的,一般归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向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二、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存在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
    2023-06-19
    440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如何确权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
    2023-04-13
    52人看过
  • 民法典房产过户后产权证号是否变更
    一、民法典房产过户后产权证号是否变更房产证号会变更的,变更的还有产权人姓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
    2023-04-12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房产证如何变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房屋产权变更姓名属于变更还是过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变更产权人名字就是过户,新产权证办好之后再到国土局办理新的土地证。
    • 屋承租户名如何办理变更,继承顺序如何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下面介绍一些公租房的相关知识:一、公租房屋承租户名如何办理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
    • 房屋户主变更, 房产证上谁名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9
      房屋户主变更,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
    • 民法典如何变更遗嘱?变更遗嘱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2
      公证了的遗嘱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2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 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