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确权之前侵地并确权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1:44:03 107 人看过

一、在土地确权之前侵地并确权如何处理

土地确权有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房屋确权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农村房屋所有人提出向政府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2、受理。政府部门受理村民的申请,并对房屋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建房的相关规定,再安排人员现场去勘测,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超出规定的面积;

3、审核。对调查、勘测没有问题的农村房屋进行审核通过;

4、公告。在公告栏进行公布昭告。

三、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权怎么办?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

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

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

四、土地不确权具体处理是什么?

如因土地纠纷、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未能确认登记,纠纷解决后可进行确认登记。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将不予确认,土地将被收回:

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目前,农村土地复垦主要分为许可土地复垦和未经许可土地复垦,主要基于土地复垦时是否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或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许可土地复垦的土地将与承包土地一样确认登记。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不予确认,原则上交给开荒者继续使用。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的,将收回其使用权;

2、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农民朋友建房时,必须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确认该证书属于非法建房。滥用耕地、基本农田的,不予确认登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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