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变更、撤销、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08:41:09 232 人看过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逮捕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决定机关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一、逮捕的适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确有逮捕的必要性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逮捕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的适用条件包括:(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包括以下情形: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和控告人进行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逃跑。可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1)严重疾病;(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当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并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达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3)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逮捕与不逮捕的区别逮捕和拒捕的区别:逮捕
    2023-08-07
    375人看过
  • 强制措施逮捕后还可以再变更措施吗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逮捕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逮捕的执行流程有以下顺序: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二、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
    2023-03-14
    327人看过
  • 逮捕后对方又想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吗
    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一、取保候审要几天才能下来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办理,从办案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三日内审查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采用逮捕后的方法取保候审一次成功率大吗逮捕后取保候审成功的几率取决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2023-03-04
    33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二、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2023-03-20
    25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逮捕情形的变更或解除?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符合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等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变更或解除其逮捕。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并向原批准、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原批准、决定的机关应当尽快纠正,予以变更或解除。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变更或解除其逮捕:1.患有严重疾病的。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
    2023-09-28
    224人看过
  •  变更抚育费支付形式: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变更抚育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费一般以月、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额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变更抚育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费一般以月、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额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子 女 抚 养 费 的 变 更 方 式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方式是离婚后父母对于抚养权争夺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对于子女具有同等的爱与关心。因此,离婚后父母抚养费的变更方式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并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在变更抚养费的方式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2023-09-08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
    •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逮捕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6
      可以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是: 1.患有严重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 逮捕后怎么撤案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逮捕后如果和对方调解和解,取得受害人谅解也不可能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说明该案已经涉嫌犯罪,且属于公诉案件,应当有公安局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
    • 采取逮捕措施是啥,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未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具备以以条件的,应当进行逮捕。
    • 公安有权撤销逮捕措施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有。公安机关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并通知原决定机关。 《刑诉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