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0:24:33 70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

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一、被起诉了该怎么反诉

被起诉了反诉方式如下:

1、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

2、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

3、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样反诉的成功率就要搞很多;

4、撰写反诉书,写明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5、将反诉书以及前期收集的材料一起,提交给正在审理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如果本诉尚未开始或本诉辩论已经终结,则不可能提起反诉。如果本诉正在进行中,辩论终结前提起了反诉后,即使本诉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

反诉制度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本诉与反诉的牵连关系。

本诉、反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并不能当然得出“本、反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的片面结论。本诉与反诉可能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本诉与反诉也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2、反诉提起的时间。

反诉应当在本诉诉讼过程中提出。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反诉的地位。

反诉属于特别授权事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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