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扣押车辆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7:51:01 170 人看过

公安机关扣押车辆的处理方法: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现场

1、公安机关如何保护现场的物品?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按受代存。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

2、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现场急救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

3、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

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第二条规定: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就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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