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11:27 273 人看过

一、不动产物权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生效的情形有: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无需交付、登记的: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以公示为前提;但依此取得不动产物权之人再处分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

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三、不动产物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

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

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

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物权相关文章
  • 不动产物权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生效条件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但以下情况除外:一、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自愿,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在处分该物权时,依法需要办理登记,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情况:(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变动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三、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的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3)宅基地使用权。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
    2023-05-01
    210人看过
  •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规定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国外基本有两种立法体例:一种是登记生效主义;一种是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以登记决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以德国、瑞士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则不发生不动产变动的效果。登记对抗主义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的生效,仅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必要充分条件,登记与否不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
    2023-05-05
    3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生效有哪些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件的即生效: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2、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一、劳动合同应具备什么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劳动合同应具备以
    2023-03-03
    290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的例外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但若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则其所有权可以不予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怎样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1)存在登记错误。所谓登记错误是
    2023-03-26
    480人看过
  • 债权转让生效有哪些情形
    转让债权生效的条件是:债权人转让的是依法、依约定、依据债权的性质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债权人及时告知了债务人;并且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协议。一、转让是什么意思转让意思是将自己拥有的某物进行转卖给另外一人。转让其中包括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2023-04-05
    479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二、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一、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
    2023-03-09
    7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不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更多>

    #不动产物权
    相关咨询
    • 动产物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动产物权的变更,一般以交付为要件。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1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要件其中有:一是当事人必须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实施民事行为的条件,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首先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保证民事行为有效性和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前提。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当事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可能产生合同效力的被撤消或者被变更。三是抵押合同
    • 债权转让产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有: 1、债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 2、债权依法可以转让; 3、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4、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
    • 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1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使用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欺诈、威胁手段或乘坐人的危险,使对方在违反真正意义的情况下制定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情况下。
    • 遗嘱有效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因为这些人尚不具备以立遗嘱来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即使于死亡之前已经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2、受胁迫或者受欺诈所设立的遗嘱;受胁迫所设立的遗嘱,应当掌握是遗嘱人在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或亲人的财产而违心作出的。而受欺诈所设立的遗嘱,应当掌握是遗嘱人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