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将临时工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04:19 412 人看过

临时工伤认定上诉人(原被告)孙某上诉人(原原告)是一家印刷厂,孙某于1997年2月25日被招到一家印刷厂工作。同年10月7日,因非法操作,孙某右手被拧入印刷机,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为了保住右手,孙某先后两次到另一家专科医院治疗。孙某受伤后,某印刷厂向某区劳动局作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于1997年10月至1997年10月以借据的形式向孙某支付了工资一千九百九十八年五月份的生活费是1600元。某区劳动局对1998年2月5日孙某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也作了批复。1998年10月16日,孙某为取得工伤待遇,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某印刷厂赔偿误工费3万元、伤残费4万元、护理费750元、交通费333元。10元

经审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孙某系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由于没有伤残鉴定,他要求印刷厂支付伤残津贴,并裁定印刷厂应支付孙某工伤津贴3万元、护理费750元、交通费333元。10元;孙某的其他要求未获支持

某印刷厂不服,起诉一审法院,称孙某是临时工,月薪只有800元。孙某受伤后,双方已明确约定到医院看病。本厂不承担孙某违反约定到其他医院就诊的护理费和交通费。厂家不需要支付孙某索赔的费用

孙某认为他的月薪是2500元。专科医院是治疗肢体残疾的专业医院。为了救受伤的手,他去医院治疗。这是工伤。印刷厂自1997年10月7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每月2500元的工资发放工伤津贴;住院期间支付护理费750元;每天20元的标准用于支付3600元的津贴元;交通费333元。10元;伤残补助金发放等

一审中,某印刷厂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孙某的工伤伤残鉴定。在专家访谈鉴定阶段,孙某没有按照通知去鉴定,因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动放弃了孙某的鉴定。期间,一审法院还委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孙某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是,孙某构成五级伤残,可以休息到伤残鉴定日。伤后未发现不当用药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孙某在印刷厂工作时伤残,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印刷厂应支付孙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和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按孙某的实际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孙某伤残程度作出鉴定结论后,可以对伤残津贴提起上诉,并作出判决:印刷厂应支付孙某住院伙食费1090元、孙某护理费750元、孙某交通费331元。3元,支付孙某1997年10月7日至1999年7月14日的工伤津贴40675元。16元。鉴定费500元由印刷厂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在工伤认定中,能否将假期视为工伤?
    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从受工伤事故伤害那一刻计算工伤假;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去工伤认定期间为病假。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假期规定多少天工伤假期规定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休假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发放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
    2023-07-05
    467人看过
  • 是否可将工伤赔偿金认定为共有财产
    一、是否可将工伤赔偿金认定为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因此工伤赔偿金不得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
    2023-08-28
    447人看过
  • “临时雇工”被砸能否认定工伤
    李先生问: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临时雇用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我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请问,我的损伤能申请工伤吗?律师解答: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申请工伤。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李先生问: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临时雇用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我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请问,我的损伤能申请工伤吗?律师解答: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申请工伤。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你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雇用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
    2023-04-23
    150人看过
  • 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一、哪些情形可以提前退休(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
    2023-04-06
    11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劳动者的过错作为工伤认定的因素?
    劳动者存在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要赔钱吗一、劳动者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要赔钱吗1、劳动者被认定属于工伤后,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需要赔偿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
    2023-07-06
    314人看过
  • 2024临时工认定工伤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临时工认定工伤吗临时工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该概念。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需根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若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3、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待遇执行。4、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
    2024-02-01
    84人看过
  • 是否可以认定无证驾驶员工受伤为工伤
    员工无证驾驶不幸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不得视为工伤的有:1、员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违法有关法律造成伤亡的;2、员工醉酒造成的伤亡;3、员工自残或自杀。法律规定,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包工头请的工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包工头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要看包工头是否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工头受伤是否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2023-07-04
    294人看过
  • 喝酒后可以否认定为工伤
    喝酒后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期间因饮酒死亡的,如果是醉酒造成死亡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饮酒是当事人主观认识到对自己的健康会有伤害的行为,所以不能被纳入到工伤的范畴之中;饮酒导致的死亡只能由员工当事人自己负责而不能要求单位和保险赔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17
    422人看过
  • 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农民工在受伤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看农民工是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2024-01-08
    303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为是否可诉?
    一、工伤认定行为是否可诉?工伤认定行为是可诉的,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工伤认定程序是违反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职业病鉴定的程
    2024-01-12
    352人看过
  • 临时工没有劳务合同可以认定工伤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1、发生工伤可以用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3、向劳动仲裁申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招工表、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物品等。4、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应享受医疗费
    2024-05-08
    426人看过
  • 脚扭伤是否可以被认为是工伤?
    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途中或者因工发生的伤情,都可以算作是工伤。工伤的认定,需要企业和劳动部门共同认定,一般,需要医院出具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果,还要有发生工伤的单位开具的证明,然后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的鉴定。如果有工伤保险,可以走工伤保险的流程,如果没有,可以跟企业索赔,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脚扭伤工伤鉴定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工伤,评估工作能力以及员工应享受的与工作有关的待遇和救济方法。用人单位或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提出鉴定工伤的申请。申请顺序因申请人而异。雇主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天内提出认定请求,在特殊情况下,经职业安全部门同意,可以延期。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受伤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
    2023-07-05
    231人看过
  • 工人自行车意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要构成工伤,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一般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2023-07-06
    248人看过
  • 只要是因工在外的时间里受伤是否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不一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作外出期间的工作是具有特殊性的,在考虑到因工外出的工作场所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其工作状态的不确定和延伸要相对宽泛。也就是说,与工作有间接联系的休息、旅途等都是工作的延续,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12
    7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在认定工伤的时候是否可以定为工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视为工伤是在认定工伤的范围的。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临时工未签订合同,是否认定为工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9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有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1. 在单位上班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3.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 临时工出现伤亡事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
    • 能否将60岁以上员工认定为工伤?
      贵州在线咨询 2025-01-0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人已不再具备法定的劳动者身份。因此,如果雇主愿意继续聘请这些人员,这并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也不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此外,这些人员也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提出工伤认定请求。 对于那些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就开始为同一雇主工作并未享有退休金的劳动者而言,他们仍然拥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此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在此期
    • 临时工一般是否能认定工伤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的劳动法律中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个词,但是这类职工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他们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是否认定为工伤?由谁承担责任?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劳动部已就该类问题发布了文件,这些文件至今仍然有效。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