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结算方式,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采取不同的保障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21:47 188 人看过

(1)按服务项目结算。由于按服务项目结算,医疗机构没有动力去控制医疗费用,按这类方式进行结算的城市,普遍医疗费用偏高,费用增长偏快。所以,这类城市社保机构往往都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常见的考核指标有平均住院天数和人均医疗费用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保机构规定的考核指标的采取相应的补偿方式,如规定了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考核指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就比较适合采取定额补偿的方式,如每住院一天支付多少元,如规定了人均医疗费用考核指标,就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2)按服务单元结算。在单纯的按服务单元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有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人均医疗费用一般不会很高。但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可能会存在“替代补偿”的行为,将应由社保机构支付的转嫁给参保人员支付,导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偏高。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能够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扩展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服务需求。部分人群和个体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不仅包括更高水平的医疗费用补偿,还包括一些与医疗和健康紧密相关或伴随性较强的保障与服务需求。一是就医与健康服务,包括为缓解参保人员看病难问题而提供的就医便利服务(围诊咨询、导医导诊、转诊预约等)和以改善参保人员健康状况为目的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二是对于因伤病引起暂时或永久性功能障碍、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进行补偿的需求。三是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风险提供保障的需求。上述保障或服务,可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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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9日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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