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是否受到法律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2 01:05:45 114 人看过

一、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是否受到法律规范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是受到法律的规范的。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他法律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越权代理和无权代理有什么区别

越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有: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1.须无权代理行为已经发生。就是无权代理行为人与第三人已经实施了民事行为,如果无权代理人仅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实施该行为,则不构成无权代理。

2.无权代理行为发生后,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不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进行了追认,相当与无权代理人取得了代理权,则行为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自始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不产生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3.须第三人为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而与之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之进行民事行为,则第三人无权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法律效力规定
    一、合同无效法律效力规定合同无效法律效力规定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无效合同追诉时效多长无效合同的追诉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
    2023-06-04
    477人看过
  •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法律效力的区别
    无权代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无权处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两
    2023-08-17
    412人看过
  • 无效合同能否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一、无效合同能否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无效的。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无须履行,但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1.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2.折价补偿,前提为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3.赔偿损失,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2023-10-23
    454人看过
  • 合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预约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本质是合同。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贷款、消费贷款等个别合同中,然后被一些国家扩大到所有合同中。预约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的信任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预约合同有什么特征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地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对未来订立一定内容契约之约定,称之为契约。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
    2023-07-09
    212人看过
  •  询问合同法律效力是否受到诉讼时效影响
    诉讼时效会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产生限制。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会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产生限制。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确 认 合 同 无 效 的 诉 讼 时 效 是 多 久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确认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如果自
    2023-09-21
    467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一、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是否可以追认的结论也不同:(一)无效行为代理的追认如果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行为,它将确定地产生无效的后果,不仅没有追认的必要,即使进行了追认也不能对自己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二)效力待定行为代理的追认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如果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处分行为,是可以追认的,不过经过追认后的行为并不因此由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变为有效行为,被追认的行为仍然是效力待定的行为,只不过经过追认后,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本人承受,即只有本人才能享有效力待定行为的权利或负担其上的义务,如催告对方追认的权利。(三)可撤销行为代理的追认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也可以被追认,但是经过追认后,行
    2023-03-29
    11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有没有法律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欠缺的要件成立了,则合同就会生效,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就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经过了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就有效;如果没有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024-04-26
    389人看过
  • 合同无权代理追认合同效力的时间
    一、合同无权代理追认合同效力的时间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相比较,除了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之外,其他方面并无差别。例如,倘若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就不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形:第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代理行为,但并没有代理权。第二,行为人虽有代理权,但超越了代理权限范围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越权代理。第三,代理权终止以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的无权代理。二、准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二)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
    2023-04-23
    61人看过
  • 劳务合同的法律规范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合同的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的差异与特殊性决定了劳务合同的倾向的特殊性,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自由意志决定劳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
    2023-07-14
    250人看过
  • 没有代理权的人自己代理的合同无效还是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行为。无效行为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与知情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
    2023-04-19
    1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属代签无法律效力
    李某于2011年2月1日到蒙阴县某公司工作。2012年1月29日春节过后,李某回单位上班时,该公司告知,他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1月31日到期,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让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李某感到奇怪,公司从未与其签订过什么劳动合同,何来合同到期终止之说?李某于是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6条、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
    2023-06-09
    241人看过
  • 代签的合同有没有效代签人是否会受到那方法律责任
    一、代签的合同有没有效代签人是否会受到那方法律责任代签的合同在取得授权委托或者被代签人追认的情况下,代签的合同是有没有效的。授权必须有没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签订的合同有没有一部分无效,合同是否有没有效签订的合同有没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没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2024-01-25
    21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无权代理定立的合同效力
    一、《民法典》关于无权代理定立的合同效力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相比较,除了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之外,其他方面并无差别。例如,倘若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就不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形:第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代理行为,但并没有代理权。第二,行为人虽有代理权,但超越了代理权限范围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越权代理。第三,代理权终止以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的无权代理。从这三种无权代理的情形来看,第三种情况实际上可以归人第一种情况之中,因为在代理权终止以后,行为人就丧失了代理权,故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就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不过,在第三种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曾经享有过代理权,所以,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比在第一种情况下更
    2023-04-13
    371人看过
  • 合同法律效力的判断:规范合同与非规范合同的差异
    需要根据合同不规范的情形而确定。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除非特殊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的成立还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分情况讨论:(1)如果一份合同欠缺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质量或数量等主要条款,则该合同不是一份完整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2)如果一份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等非主要条款,则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合同有效的。最新企业劳动合同常规范本<p>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p><p>乙方:_______________</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p><p>一、劳动合同期限</p><p>第一条</p><p>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p><p>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
    2023-08-13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无权代理怎么认定,无权代理合同有法律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认定: 1经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的合同对代理人无效; 2、无权代理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无效的条款效力是否受到的影响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
      合同无效时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 合同有效无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法律不保护,对此担保人不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越权代理合同起到代理权的效力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6
      正常情况下,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代购合同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替委托人与相对人签订委托代购合同。受托人超越委托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擅自与相对人签订新委托代购合同的,该新委托代购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当委托人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有效的,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若委托人不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的,合同一般无效,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可以不支付相应的款项,但
    • 法律是否规定无效的合同超越效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9
      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并不会单独的因超越权限而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