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2:00:16 288 人看过

一、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1、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的内容有公司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应当进行备案。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发起人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向谁主张权利

1、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即使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只要合同相对人为善意,公司仍应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权利。

2、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若合同相对人并非善意,公司当然有权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股东名册中应当记载哪些内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此即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人,无须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认可这种效力。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任何取得公司股份的人只有在其姓名记入公
    2023-02-28
    482人看过
  •  房地产登记簿需要记载哪些内容?
    房地产登记簿应包含房屋的地理位置、边界、面积、用途等地理信息,以及房屋所有权的来源、类型、具体内容、有效期限和权利变更情况等。此外,房屋权利限制相关提示信息也应该被记载在登记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记载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有误,否则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房地产登记簿应包含以下内容:1.房屋的地理位置、边界、空间界限、面积以及用途等地理信息;2.房屋所有权的来源、类型、具体内容、有效期限以及权利变更情况;3.房屋权利限制相关提示信息;4.其他需要记载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有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与权
    2023-08-28
    239人看过
  • 汇票保证中哪些是必须记载的事项
    汇票保证是指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特定的票据债务人能够履行票据债务的票据行为。关于保证人,我国《票据法》要求必须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证人则只能是票据债务人,如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等。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保证只适用于汇票和本票,支票不适用保证。汇票保证事项1.表明“保证”的字样这是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保证文句一般并不事先印制在票据用纸上,需要保证人为保证行为时,特别加以记载。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文句而是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构成票据保证。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该项记载能够使票据权利人及时并准确了解保证人的情况,以便顺利行使票据权利。从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来看,该项记载应属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该记载时,一般并不影响票据保证的有效成立,持票人可以依保证人的签章,推定其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名称该项记载亦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根据我国票据法第47
    2023-04-21
    21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必须记载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应当送达给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送达给受害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
    2023-07-02
    458人看过
  • 企业集团的章程应载明哪些内容?
    什么是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章程应当载明哪些内容?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延伸阅读】公司章程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最新公司法全文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一、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
    2023-06-22
    432人看过
  • 两类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何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何不同?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是不同的。(1)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规定与公司章程的任意事项记载是相互衔接的,就是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和法律授权,自行决定记载哪些必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2)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
    2023-06-05
    1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
    2023-07-11
    89人看过
  • 商贸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吗?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员工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2023-04-02
    71人看过
  • 提起公诉程序审查起诉必须要查明哪些内容
    一、提起公诉程序审查起诉必须要查明哪些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9)审查活动是否合法;(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二、审查
    2023-04-16
    383人看过
  • 拆迁协议中有哪些内容必须注明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一、签订拆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1、必须公证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
    2023-02-23
    263人看过
  • 哪些内容必须包含在集体合同中
    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分配方式与支付办法等;安全生产与工业卫生;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伤、医疗、养老与死亡保险待遇;生活福利,包括改善住房条件、生活供应、保健、科学文化、体育设施等。集体合同概念研究(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集体合同应当表述为: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与其所属的职工所推举的代表(该用人单位职工成立工会由该工会代表职工),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书面协议。我们国家的集体合同与某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同,工会是唯一合法的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集体合同对该用人单位及其所有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1949年6月8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2届会议,确定了《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
    2023-07-05
    22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明确哪些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其中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等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分配办法、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法规,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名称和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2. 股东名册:股东的姓名、住所、出
    2024-01-27
    366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记载
    章程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记载。一、法定代表人不必须是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首先明确告诉大家,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二、公司法人必须占股吗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为股东,不得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法人对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所以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其他职位,不是自己申请的,更多的是任命的职位,因此公司法人辞职的难度加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但经理不一定是股东。三、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
    2023-03-25
    116人看过
  •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有哪些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商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法。商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法。商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法。商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法。2、货物的数量条款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商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
    2023-05-22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法律对公司章程的内容必要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6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公司章程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31
      公司章程中应记载的事项如下: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机构及其产生方式、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 依据《公司法》,章程必须内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4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
    •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6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章程无必要记载事项公司会无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公司章程必要记载事项欠缺会导致公司无效。按《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公司章程非常重要的,必须要严格依法进行制定,载明法律规定的必要事项。 倘若公司章程缺失上述全部或部分必要记载事项的,通常都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 因此,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