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6:30:14 136 人看过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并非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都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一、讨债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点。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可以强制执行财产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下列财产: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庭生活所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家庭生活所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所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要的生活费用按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4)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作品;(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获得的勋章和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与外国、国际组织签订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规定,不得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夫妻离婚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财产吗夫妻离婚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如果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作出判决,但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登记离婚,
    2023-08-06
    313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有争议财产
    有争议财产如果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例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专属于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不能强制执行;如果不属于的,则在权属明确后,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一、法院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
    2023-03-25
    382人看过
  •  能否强制被执行人提供家属的财产?
    这段内容讲述了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就不能强制其家属提供担保。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 【 核 心 内 容 】 被 执 行 人 无 法 偿 还 债 务 时 , 家 属 可 以 代 为 清 偿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家属可以代为清偿吗?答案
    2023-09-02
    282人看过
  • 强制执行被告拒不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的财产,冻结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住宅。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条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条件:(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拒不
    2023-02-07
    449人看过
  • 离婚财产被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对方不予履行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冻结对方的财产,迫使对方履行司法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主要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
    2023-08-05
    196人看过
  • 财产不够怎么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如果被执行有还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2023-07-06
    13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有哪些病不能拘留
    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1、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1、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2、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一、拘留所是在派出所里面吗拘留所不在派出所里面。拘留所和派出所是两个地方,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看守所和拘留所有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
    2023-03-09
    179人看过
  • 被执行人财产被保全了,我可以强制执行吗
    不能。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法院可以保全的财产有哪些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情有关的财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
    2023-03-20
    58人看过
  • 财产强制执行费由哪方出
    一、财产强制执行费由哪方出财产强制执行费由被执行人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可以拘留吗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一般不可以拘留。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可以通过法院将对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抵押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三、财产强制执行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
    2023-06-15
    476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否实现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担保、具有给付内容、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包括申请主体、申请时间、对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要求和是否责令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时间在起诉前,对申请人提供担保有要求,不提供担保则驳回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则驳回申请。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申请必须具备紧急情况,否则不采取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其次,利害关系人需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第三,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第四,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第五,申请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最后,申请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如下:1、申请的主体不同,
    2023-10-28
    459人看过
  • 找不到被告能强制执行吗
    一、找不到被告能强制执行吗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失踪造成无法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怎样取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1、申请人从自身处挖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以及经济往来过程中,了解到的被执行人的办公地点,或者住所所在地,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这些都是可以追查到被执行人的行踪,证明被执行有相应资产存在的线索。除了从被执行人自身着手外,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夫妻具有共同财产,可以
    2023-03-24
    123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被执行人子女支配其财产?
    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责任财产承担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其所有的房产、存款等可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包括被执行人的配偶)的财产。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影响有哪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
    2023-07-08
    329人看过
  • 强制执行过程中,财产不足会带来哪些后果?
    如确实无履行能力,而不是恶意不履行的,不会涉及拘留处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可以通过法院将对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抵押。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拘留会留案底吗被公安局拘留没有案底。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在处罚机关留有违法记录,但不记入个人档案,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有犯罪记录
    2023-07-17
    253人看过
  • 离婚后要进行强制执行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以下财产要强制执行,具体为: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中的财产部分;2、仲裁机构裁决的财产部分;3、公证机关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中的财产部分;4、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根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中的财产部分。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在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立即发给离婚证强制执行中哪些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
    2023-07-03
    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不给强制执行时候,哪些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4
      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包括:1。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所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4、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作品。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
    • 财产强制执行哪些情况可以不被法院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不能强制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
    • 两年的财产强制执行有哪些被执行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问题中所谓的财产指的是什么强制执行,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所需是前提。被执行的财物,要去掉日常生活用品,唯一居住用房,维持生活费用等必需品;且只能是被执行人的财物;对于共有财物无法描述的,无法执行;对于价值超过执行标的的,不能执行。所以其中的原因相当多,去法院问问吧。非具体承办人员不可能知道原因。
    • 强制执行财产是哪些财产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名下所有财产。一般包括以下:(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