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还能出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32:44 114 人看过

首先要区分即将拆迁的房屋,还是已经启动拆迁,确定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即将拆迁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出租即将拆迁的房屋时,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欺诈;其次要了解确切的拆迁时间。被租赁房屋在租赁前已经规划,此时,房主对外出租房屋、签订合同,并未告知承租人,有欺诈嫌疑。这种情况下,房主应在合同中标明,在一定期限内遇到国家征地、规划拆迁,双方如何处置;在期限之后遇到上述问题又该如何处理,这样,出租方就不涉嫌欺诈。已经启动拆迁,确定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此时一旦将拆迁的房屋出租,就会使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变为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这无疑增加了拆迁安置的困难,因此,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有必要暂停部分活动。出租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属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而租赁合同一旦宣告无效,房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公房拆迁有什么政策

公房拆迁政策的内容:

一、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

二、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三、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

四、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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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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