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法典规定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20:09:37 120 人看过

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样的财产在同居期间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什么样的财产在同居期间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二、同居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同居分配财产的方式如下: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归属的,按约定处理;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
    2023-10-19
    301人看过
  • 同居生活的性质是什么
    同居的性质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一、彩礼纠纷是什么情况,需要看哪些方面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
    2023-02-18
    214人看过
  • 情人同居期间的借条性质如何认定?
    王某称2014年5月7日张某向自己借款人民币6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后王某多次催要,张某却分文未付,王某遂诉至法院。审查过程中张某辩称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当时自己向王某出具借条是因为王某担心自己将来找对象不和他共同生活,要求张某出具60万元的购房借条以保证不离开王某,实际没有借给张某60万元。经审理查明,48岁的王某是有妇之夫,与32岁未婚的张某是情人关系,王某和张某同居两年有余。在王某与张某同居期间,王某多次为张某购买家具并支付张某的部分生活开销。2013年11月8日,张某购房首付款36万元是王某支付的。2014年5月7日,王某为约束张某不与其分开,故要求张某出具60万元购房借条。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某和王某之间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和张某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张某出具了借条,王某给付了相应款项,双方之间即形成民事法律意义上基于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
    2023-04-22
    17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是不是合法
    《民法典》目前没有规定居间合同,而是规定了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合法的,民事活动中,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事项就是合法的。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4-05-17
    120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规定了财产转移的合法性?
    民法典起诉前转移财产一般是不算不犯法的:1、公民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对于法院没有要查封的财产,公民是有权转移的,并不算犯法;2、如果转移财产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3、如果担心起诉前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法典中离婚案中如何界定转移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有转移、隐藏、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认定离婚转移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
    2023-07-01
    148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一定方式为要件的合同。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方负有按期向保险方交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方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并对所保财产或利益造成损失时,向被保险人(投保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的义务,双方互有给付义务,所以是双务有偿合同。3、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条款及格式都是由保险方事先拟好的,投保方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自由,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条款。4、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方(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的前提是保险事故的发生,而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何时发生都是不能事先确定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倘如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则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赔偿金额可能远远超出其所支出的保险费;反之,如无损失发生,则投保人只付出保费而无任何收入。《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
    2023-05-05
    481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二、居间合同是否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居间合同不
    2023-04-12
    10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有效期多久
    一、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有效期多久1、居间合同有效期一般是永久的。除非有以下效力瑕疵的情形:(1)无效的;(2)被撤销的;(3)附解除条件的;(4)附期限的等.(5)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6)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7)法律其他规定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
    2023-08-06
    395人看过
  • 产检假的法定性质是什么?
    根据法规我们可以知道,产检假也是国家规定的。产检假的时间是算进劳动时间的,这个也是法律对女职员的特别的照顾。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可以得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国家法定产检假有几天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
    2023-06-30
    401人看过
  • 怎么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怎么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什么相关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约定的方式分割;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人民法院一般按照处理共有物的原则进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二、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
    2024-01-24
    421人看过
  • 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同居期间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是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且必须是合法形式。法律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规定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对于这种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遵循合法共同取得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同居购房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
    2023-07-01
    412人看过
  • 民法典悬赏广告规定为什么性质?
    一、悬赏广告规定为什么性质?《民法典》悬赏广告性质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合同才能成立。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行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广告行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按照合同说,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至于广告的方法,无论是采用文字广告,如在报纸上刊登
    2023-04-13
    419人看过
  • 公司法人法人财产权的性质是怎样规定的
    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一、股权与分红权的区别是什么股权与分红权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分红权只是股权财产权的一部分;2、股权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权利,还包括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等权利。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二、营业执照上投资人与法人区别完全不同的概念
    2023-03-16
    22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离婚期间如何分配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应该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平等、照顾女方的原则,在双方之间分配,一般是平均分割。其它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分割,还是归他人所有。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也不参与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2023-08-01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及对财产性质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2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
    •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主要性质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 同居期间赠与财产,如何认定性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 同居期间的收入、财产性质如何确定, 同居期间的财产所有权如何确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
    •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哪种财产的性质是正确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确认同居期间财产性质的方法: 1、双方同居关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前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同居关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后的,视为一般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