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假释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5:51:12 221 人看过

1.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一、犯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刑吗?

犯故意伤害罪满足法定条件也是可以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狱相关文章
  • 太铁中院率先审理监狱减刑、假释案件
    7月21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监狱提请的一批减刑案件,并邀请政协委员全程观摩旁听了庭审。此次是太铁中院自受理指定管辖减刑、假释案件以来的首批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太原第一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由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为了扎实有效的审理好减刑、假释案件,太铁中院院长石治文提出监狱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既是铁路中院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也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求办案法官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适应新的审判工作的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认真审查实体条件,杜绝带病减刑、假释。在山西高院审监庭的指导和协调下,该院通过与太原西峪地区检察院、太原市第一监狱建立沟通联系协调机制、强化减刑假释业务培训、走访兄弟法院、观摩减刑案件庭审等方式,在短期内提高了
    2023-06-11
    250人看过
  • 武陵监狱减刑假释的条件及操作程序
    减刑的条件: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刑:1、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具有立功表现的。三、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1、认罪服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四、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对罪犯计分折奖的规则,对量化的奖励分应当作为减刑、假释的一个基本事实。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其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只要被揭发人构成犯罪,检举人、揭发人就可以认定有立功表现。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服刑人员进行技术革新,虽未达
    2023-06-11
    477人看过
  • 入狱减刑快还是假释快
    争取减刑为好。如果假释顺利的话,当然是假释出来的早,但目前也很难批准。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
    2023-06-28
    185人看过
  • 2022年最新监狱减刑规定
    2022年最新监狱减刑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监狱罪犯请求减刑、假释,由全体民警集体评议,并将减刑建议报监狱管理部门审查。监狱管理部门审查后,提出复核意见,交监狱减刑假释复核委员会复核。浙江省第四监狱减刑规定是什么浙江省第四监狱减刑规定是确实符合减刑的条件的,那么就应当是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后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做出最终的决定。(一)减刑的幅度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
    2023-07-21
    462人看过
  •  假释出狱与减刑哪个更好?
    这段文字讲述了假释出狱的时间和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之间的关系。假释出狱的时间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如果假释过程顺利进行,假释出狱的时间会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那些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 假释出狱时间与减刑间隔假释出狱时间和减刑间隔是两个与刑罚执行有关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期限以
    2023-08-30
    66人看过
  •  刑罚减轻和假释规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反规定,应当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
    2024-01-04
    316人看过
  • 减刑假释应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审查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实行减刑、假释的都是由监狱或其上级管理机关直接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这一规定虽然对罪犯的改造及监狱管理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弊端。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而罪犯在监狱服刑,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对这一阶段中的减刑、假释工作,检察机关只是事后介入,没有事前介入。如裁定下达后,有人举报反映减刑、假释不正确或举报监狱管理人员及审判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受贿违法犯罪的,检察机关再去调查核实或立案侦查,造成监督不力及纠正困难。因此笔者建议,对罪犯减刑、假释应先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机关或监狱所在地检察机关)审查,再由检察机关移送法院进行裁定。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公正执法和慎重做好减刑、假释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乃至犯罪案件;体现了法制的公平和统一
    2023-06-11
    429人看过
  •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刑罚,促进罪犯改造,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少管所考核的结果,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的,可以依法给予办理呈报减刑或假释。第三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监狱局审核后,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有期徒刑条件的,入监改造满二年后,所在监狱应当依据改造表现情况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监狱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第四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法
    2023-06-11
    295人看过
  • 深圳监狱率先启用减刑假释办案平台
    5月8日下午,全国监狱刑罚执行软件评估试用现场会在深圳监狱召开。据悉,深圳监狱率先启用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案件办理实现全程电子化、全程留痕,该软件将在全国监狱系统推广应用。据介绍,一直以来,监狱机关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都是手工制作、报送纸质材料,费时费力,又容易出现错案、漏案,为进一步推进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司法部部署实施了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承担全国监狱刑罚执行业务规范软件工作,深圳监狱、惠州监狱作为试点单位。深圳监狱以先试行、后总结、再推开为思路,抽调了技术骨干负责软件的网络设备和技术支持。深圳监狱今年第1、2批减刑假释案件均通过该软件办理,总体运行效果良好。据悉,公、检、法、司均可运用该软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现案件的申报、审核、审理、监督全过程电子流程化。该软件设定了监狱、省监狱局、法院、检察院的呈报、审核、审批、监督程序
    2023-06-11
    206人看过
  • 监狱申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有哪些方面?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1)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监狱里什么叫假释监狱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
    2023-08-11
    461人看过
  • 监狱办假释刑期一定要过半吗
    监狱办假释刑期一定要过半,但刑期过半仍然要考察服刑人员的各方面表现。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是可以申请假释的一方面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方面的要求,才可以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一、假释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假释具体需要的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3、时
    2023-06-29
    311人看过
  • 减刑后出狱是否是假释期
    一、减刑后出狱是否是假释期减刑与假释不同,减刑后出狱代表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假释期内需要进行社会矫正,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可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
    2023-04-26
    248人看过
  • 假释和减刑相比哪个出狱快
    假释和减刑相比,假释会出狱的比较快。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而减刑只是减少刑期,还是会在监狱里。一、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如下:1、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组成合议庭来审理;3、人民法院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二、不可以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023-03-29
    405人看过
  • 司法部:监狱应对社会公开罪犯减刑假释法定条件
    《意见》指出,提高对深化狱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狱务公开是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各级监狱机关要进一步认识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深化狱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原则,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强化监督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内容,对社会公众,监狱应当依法公开包含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以及对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管理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等23项信息。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监狱还应当依法向罪犯近亲属公开对监狱提请罪犯
    2023-04-22
    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狱
    词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 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矫正罪犯行为恶习,引导罪犯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基本职业技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 更多>

    #监狱
    相关咨询
    • 2022年监狱减刑假释对分监区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江苏监狱减刑假释规定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者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3、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以及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
    • 在监狱里假释好还是减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你所关键的罪名,考核分,服刑省份等没涉及到,很难回答。 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自己分析下: 1,减刑和假释出监时间相差几个月 (减刑需要的考核分一般比假释高,所以呈报时间一般假释比减刑早,也有些情况下是一样的) 如果相差时间长可以考虑假释,短建议呈报减刑 2,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否较容易触犯法律,如果容易违法,建议勿采用假释,因为假释考验期内一有违法被查,就会收监执行没有在监狱里执行完毕的刑期(2年减
    • 监狱减刑假释的时间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去二年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二年。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 最新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监狱)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欺诈犯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皮、宽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第一个分子和毒品再犯、累犯、不履行履行能力或全部履行有效裁判中财产性判决的犯罪犯,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2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必须严格把握本规定的第六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减刑期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如何办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7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二OO三年四月二日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