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01:39 417 人看过

主要有三种方法:(一)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一、《民法典》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复婚了,妻子买了房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任何一方的债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夫妻一方贷款未还,另一方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民法典中离婚债务法院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处理夫妻债务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
    2023-03-14
    296人看过
  • 夫妻离婚个人贷款买房
    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一、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
    2023-03-15
    324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怎么解决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怎么解决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的解决办法:1.婚前一人支付首付办理按揭,并还完贷款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一人支付首付办理按揭,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视为一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3.婚后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二、离婚房产诉讼费怎么计算离婚房产诉讼费的计算:1.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就是200元,一般由原告承担。2.判决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要求原告另行起诉。财产权属有争议可能会这样处理。诉讼费200元,一般会由原告承担。3.判决离婚,将财产一并分割。诉讼费法院一般会按原被告所分财产比例来承担。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原
    2023-06-16
    312人看过
  • 丈夫黑名单离婚后妻子能贷款买房吗
    丈夫黑名单与妻子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丈夫黑名单离婚后妻子能贷款买房贷款买房的流程: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用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其次,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内,了解房源(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边配套等),眼见为实,切勿相信传言及多如牛毛的广告。二、贷款买房的流程——向按揭银行提交如下资料(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二)固定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能力证明;(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四)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三、贷款买房的流程——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2023-06-12
    359人看过
  • 离异夫妻名下的贷款房产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客户张先生和王小姐05年结婚后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和主贷款人都是张先生,09年初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说此套房产给王小姐,剩余贷款也由王小姐偿还。但由于房产证现在在张先生名下,而王小姐现在又没办法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这可急坏了王小姐。伟嘉安捷公司于洋针对王小姐的情况,为其提供了一套转贷款和过户的方案。办理流程:第一步:离异夫妻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在这一步骤中如双方工作都比较忙,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贷款担保服务机构代为办理个中手续。其中,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客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民证局盖章)、原银行的贷款合同、原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房产证、王小姐的学历和收入证明,王小姐收入证明开具公司的营业副本加盖公章;第二步:新贷款银行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批合格后向客户按原银行贷款数额出具批贷通知单;第三步:客户双方到
    2023-06-11
    436人看过
  • 以夫妻名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法院不一定受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一、事实婚姻能否继承遗产?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不享有继承权。但继承人能够协商一致的,或者当事人对死者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
    2023-06-27
    35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丈夫以妻子名义贷款买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们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未经过你的同意,无权单独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未进行严谨审查,也存在过错。你丈夫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第三人借款,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是单独经营牟利,第三人明知的情况下,此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是没有义务还款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依法参加诉讼。
    • 购房一方以夫妻名义贷款,离婚时双方均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怎么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有未婚的男女朋友以共同名义贷款买房。但一旦中途分手,实际操作中,双方既非配偶关系,又已分手,那该怎么办呢昔日的爱巢变成了今日的“伤心地”,情人间的感情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分割财产前火辣辣的眼神。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小件商品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就不要了。房子就不行了,那可是大宗消费品,动辄几十万,无法割舍。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
    • 婚内以丈夫名义贷款,后妻子买买房算首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拿出你们的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原房归男方所有,如果你没有其他房产的话,你就可以凭上述原件认定为首套房。
    • 夫妻共同买房可以以一方名义贷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8
      可以以夫妻中符合借款人要求的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关于借款人要求的规定: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五条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
    • 夫妻离婚时怎么分配以儿子名义买的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夫妻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则是儿子的财产,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该房产,父母作为监护人,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不能随意处分孩子名下的房子。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