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犯罪过失犯罪的认定
单位犯罪过失犯罪的认定,需要注意三点:
1.确定罪名是否涵盖单位犯罪,因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的是总分则立法模式,分则具体规定单位犯罪的罪名,分则未规定单位犯罪的,根据罪刑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2.确定是否存在过失的认识与过错,这种罪过需要考察单位的外部运行环境、内部决策习惯、组织习惯来加以判断。
3.将单位过失与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区分开。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是因为突发事件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属于刑法调整以外的范围。单位过失在很多情形下类似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区分两者的重点在于对单位在注意义务和注意能力上的判断。
二、单位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如何的
单位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单位犯罪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说构成单位犯罪首先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在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具体规定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则不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从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的。
3.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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