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法条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9:21:04 105 人看过

一、物权保护法条的依据是什么

物权保护法条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保护的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物权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1.自物权与他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物权保护是可以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只要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就可以让侵权人承担相应的后果,但对于承担的方式就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所以,自己的权益就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权保护相关文章
  • 我国隐私权保护的宪法依据
    隐私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人身权利之一,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是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我国隐私权保护的宪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就是自己的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二、我国隐私权的主体是什么隐私权的主体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
    2023-07-14
    447人看过
  • 什么是物权保护,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不动产抵押手续要去哪些地方办理?(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
    2023-05-07
    354人看过
  • 现在物权确认依据是什么?
    一、现在物权确认依据是什么?不动产物权确认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2、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动产物权确认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担保物权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中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它是债权人基于物的担保所享有的权利。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设立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在此不讨论。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
    2023-08-09
    281人看过
  • 诈骗罪的法律依据与律师辩护的依据是什么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3、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
    2023-05-05
    1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现场保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
    2023-12-15
    246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依据是什么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依据是什么我国当前规制网络虚拟财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内容主要以宏观的政策性指导为主,基本停留在概念界定与价值指引的维度,对具体的保护范围很少涉及。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应当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类型具体包含哪些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类型包括:财产占有以及财产损坏。财产占有就是以违法的方式将受害人的账号虚拟财产转移到侵权人账号里面。而财产损坏就是讲虚拟财产卖掉或者销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
    2023-09-03
    443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期的基本法律依据
    著作权保护期的基本内容,具体如下:1、公民作品的发表权,本法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
    2023-07-07
    416人看过
  • 域名权的法律保护有哪些依据
    域名的价值域名是互联网上的电子地址,是一种为了便利用户记忆、实现对联网计算机进行简便定位的技术目的而存在的互联网络地址的表现形式。域名本身既不是商标,也不是现实企业的名称。但是,域名在全世界具有惟一性,域名作为进入网站或虚拟企业的惟一路径,一个域名已注册,其他任何机构就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域名,这样,就使域名实际上与商标、企业标识物有了相类似的意义。也因此有人把域名喻为网络商标,它不再仅仅是个门牌号码。随着域名注册的普及,在网络的无数站点中拥有一个好听、易记、个性化的、识别性强的域名就成为吸引人们注意力,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手段。于是,域名便具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成为了信息社会的新型无形财产。侵犯域名的种类在法律本身未做出反应的情况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及其他商家却都已深切感受到了有影响的网络域名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于是乎,将公众熟知而属于他人所有的域名、或与之相似的文字、或其音译文本当做普通商标、
    2023-06-23
    196人看过
  • 商标的保护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一、商标注册不能含什么《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
    2023-06-25
    280人看过
  • 区分抚养权与监护权的依据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培养,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责任。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探望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
    2023-08-06
    318人看过
  •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的依法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的依法依据是什么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的依法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认定有哪些标准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认定有的标准是: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三、非法侵占是属于刑事案还是民事案数额大的构成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他人的遗忘物;(三)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
    2023-08-04
    166人看过
  • 著作权的保护依据以及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2023-02-28
    455人看过
  • 法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2023-12-31
    345人看过
  • 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条件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依据现行规定包括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以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依申请调查取证,除了存在与人民法院可径行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同样的问题以外,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人民法院履行调查取证职责不当的问题,如怠于调查、调查不充分或超出了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范围等。二、法院主动收集调查证据还有存在的必要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当事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都需要通过自身举证来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从而保护其合法利益。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不注重收集证据,并且整个社会环境不利于收集证据,如许多行政机关设定种种规定来限制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立法技术不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体
    2023-03-19
    42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物权的保护也是我国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 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 更多>

    #物权保护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
      投资者权益保护有以下几种法律途径: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处理纠纷较直接和成本较低的做法。 2、向主管机关投诉 争议双方无法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投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负有市场监管的职责,享有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罚权,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驻各地的派出机构进行投诉。 3、仲裁 除上述几种途径之外,投资者还可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方式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22条依据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9
      发掘古生物化石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发掘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我国合理保护物权有法律依据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9
      是合理的说法的。我国法律中明确的对于物权的保护的等内容做出相关的规定,公民所拥有的物权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的,如果一旦受到了侵害的视为是构成了违法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非法收购植物罪》依据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24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 买卖二级保护动物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5
      买卖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