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是指什么,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1:40:30 453 人看过

1、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

2、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一、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著作种类

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作品种类分为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视听作品

2020年《著作权法》修正前,该类别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此次修法使得该类型作品形态不再受制于创作手法的限制,而是关注创作结果形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计算机软件

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作品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此为兜底条款,用以涵盖立法者未能预见到的新形式的作品,使无法归入前述分类的作品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更改了原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表述,更有利于发挥兜底条款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影视作品相关文章
  •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权利如何划分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川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协会、北京市高法知识产权庭主办的影视著作权论坛上表示。会上,不少法律界和影视界人士就影视产品创作、制作、发行中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主办方表示,之所以召开此次会议,一方面是因为北京市法院系统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在办理影视著作权案件时遇到了一些困难,希望与影视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另一方面,影视艺术家也经常遇到版权保护的困惑。因此,主办方应满足这两方面的需求,搭建一个法律界和影视界直接见面的对话平台。在当天的讨论中,来自影视界和法律界的众多专家学者阐述了自己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理解和看法,体会到了陈×川所说的:“法官也想请专家学者帮我们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义,并将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使我们能够了解当前影视作品的署名状况,包括创作制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背景问题,能够清楚地了解,帮助我们了解其中的一些情况,帮助我们正
    2023-05-07
    106人看过
  •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触犯了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一、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范围包含哪些?(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
    2023-02-24
    367人看过
  • 著作权法对海外影视作品有何规定
    海外影视作品著作权法的保护有哪些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作人、录像制作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此外,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的情况,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我们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2023-05-07
    262人看过
  • 比对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在概念、归属和权利行使上存在差异。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影视作品属于特殊作品类型,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权是谁?一般情况下,作者拥有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产生的方式比较特别,或者属于特殊作品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则有特别规定。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
    2023-07-03
    203人看过
  • 复制外国电影是否侵犯版权?如何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复制外国电影销售,未经许可的,当然是侵犯著作权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复制、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款;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电影、录像作品总套数在500部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套数在2500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即经许可的,行为合法;未经许可,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确定,是指在电影、磁带等物质载体上拍摄的作品,由一系列相连的图片或伴音组成,只能借助某些机械装置进行投影和播放。影视作品的著
    2023-05-07
    371人看过
  • 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主体具体是什么
    影视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亦称视听作品。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这样规定是因:影视作品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收回成本;且影视作品的权利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须通过制片人来统一行使。为了尊重创作人的精神权利,应允许其在影视作品上署名。相关知识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主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
    2023-04-27
    468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种类有哪些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种类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二、电影放映权的取得方式1、电影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一般电影拍完后得发行放映,中间有发行公司,一般全国出名的影院都知道,电影发行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上映,不过之前影院已有放映基础(设备、投资、规模)。2、加盟国内某个院线。电影院加盟后直接获取新片片源,但放映有限制。而且加盟院线也需要资质,包括影院座位规模、设备、投资。放映一部片子需先交电影费给电影公司,无论放映结果如何,多的电影院留,有分成,少了则电影院赔。3、购买放映权。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进行电视放映。中国电影院一般都加盟某个院线进行电影放映,不过资金和规模非常重要。不能不经电影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电影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
    2023-06-25
    437人看过
  •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的区别1、演绎作品著作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条明确了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再创作人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如果演绎作品的创作人是对已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以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同时可以不支付报酬,但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权不得侵犯。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进行作品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时,其他人也可以对该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各演绎作品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演绎作品分别享有著作权。2、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概念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引入影视作品这个名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使用的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2023-04-27
    317人看过
  • 影视作品网络著作权维权方式
    诉讼无疑是独具强制性、终局性的纠纷解决方式。纠纷的司法解决,强化或者深化了法律的社会规范作用,给公民守法意识及对法律的尊崇意识以强烈和深刻的示范指引。司法解纷效应作为一种信息,更作为一种资源,纠纷当事人,权利的其他义务人,乃至有关行业协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等广泛的受众对这种信息的接纳或者对这种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将有助于对网络环境下类似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播放权等著作财产权纠纷的解决与平抑。纠纷的司法解决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诉讼维权,或许只是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无奈的选择,但责令网吧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应当不是权利人维权的唯一目的。知识财产的价值实现在于传播,某种程度上讲,其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亦体现了知识财产的价值。而于传播之中,知识产权的各项权能得以充分发挥,权利人的付出也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回报。影视文化作品的价值与传播以及内含于其中的利益表现则显得更直观、更现实。因
    2023-05-01
    142人看过
  • 影视作品的使用权包括著作权吗?
    影视作品的使用权包括著作权,因为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一、在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在著作权的继承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可以继承的著作权,仅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一般不分割;著作权人身权一般不能继承;合著人之一死亡后,合作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不受继承或者遗赠,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作者死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遗赠人保护。二、歌曲署名权能转让?歌曲署名权不可以转让。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
    2023-04-06
    471人看过
  • 影视作品所有权
    影视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由制片人享有著作权,但编剧、导演、摄影家,作词人、作曲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一般说来,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是摄影作品的作者很多,比如导演和编剧。除了音乐、剧本和艺术作品外,大多数作者的创作都离不开同一种表现形式,因此这些作者不能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法定的分成转让机制,即导演、编剧、词曲作者等保留署名权,其他权利转让给制作人。当作品单独使用时,版权实行双层分配
    2023-05-07
    363人看过
  • 影视作品版权如何判定是否侵权
    一、影视作品版权如何判定是否侵权对于视频侵权版权的认定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
    2023-06-11
    140人看过
  • 视频制作用了影视作品会侵权吗
    1、视频中以他人作品为素材,未经许可使用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2、二次创作后形成的视频,符合独创性标准的构成新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不会侵权。此类视频中,对于只是简单拼接若干作品、作品片段形成的视频,未体现作者独立思想的,不构成作品;如果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可能构成作品。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情形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
    2023-06-26
    230人看过
  • 电视广告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案
    近年来,涉及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使用音乐的诉讼官司频频见诸报端,让人们了解到背景音乐的使用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道理。而电视广告节目中因使用了电影片段作为背景产生的诉讼,又将如何判决呢?2000年5月,某科普片制作完成,XX电影制片厂(简称a电影制片厂)、yy(集团)有限公司(简称y公司)、S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s公司)为共同出品人。2000年12月2日起至12月8日连续7天,g台北京台(CETV-3)电视购物栏目播出了s王精华素的广告,每天播出一次。该广告片长度14分27秒,在介绍s王精华素产品时,将某科普片的片段作为背景使用。a电影制片厂、y公司、s公司在CETV电视购物节目中看到s王精华素胶囊的电视广告后,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b(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b公司)、北京ss广告有限公司(ss广告公司)、厦门市c生物技术有限
    2023-06-08
    37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影视作品是指利用一定的摄录物质设备,将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更多>

    #影视作品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5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根据著作权法“谁投资,谁享有著作权”的立法本意,享有著作权的制片者即为投资者。“出品”、“联合出品”单位多为境内影视作品的投资者,应界定为著作权人。
    • 影视作品著作权怎么查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2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以查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权利利用著作权的利用分为转让、许可、质押。
    •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与影视作品的制作者是否具有相同的作品的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
    • 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应如何查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2
      1、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以查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权利利用著作权的利用分为转让、许可、质押。 2、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
    •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分类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
      影视作品,指的是利用摄录设备,将一系列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有形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的方式:一般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署名权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