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原则上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和员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实践中,许多单位仍然大量使用所谓的“临时工”。主要原因是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各项保险,承担某些责任和费用,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个人与用人单位存在有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的劳动法律中已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个词。
《劳动合同法》中也只规定有全日制工和非全日制工,并且《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和规范,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认可的。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因此,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采用“临时工”的形式用工,不缴纳社保费用,其实是很不明智的。工作期间不出问题还好,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就只能由用人单位来赔偿了。
1、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之时,要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要以“临时工”的形式用工。
2、如果企业使用“临时工”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不但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而且,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那么会被按照工伤处理,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3、如果没有为“临时工”上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将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临时工的概念,按照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不是临时工,不签合同就是非法用工,临时工一词反复被误用。
二、临时工等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社会上各种经济成份的不断涌现,公司、企业或单位用工制度、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司、企业或者单位内不仅存在一些有固定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诸如临时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同时,这些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盗窃、侵吞、骗取本单位财物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对其如何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产生不同的分歧意见。不仅涉及到法律的适用、对行为人能否罚当其罪的问题,而且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甚至错案的问题。在此,笔者结合一起案件作一剖析,以求教于同仁。
-
用人单位与临时工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420人看过
-
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用工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149人看过
-
员工和单位之间怎样构成劳动关系?
192人看过
-
工作证是否足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84人看过
-
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313人看过
-
僧人与寺庙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126人看过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性关系,劳动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成立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所确定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可以看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的最大特色,也是认定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从属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人身上、经济上及组织上的隶属性。人身从属性主要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和范围内交给了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劳动者需遵守劳动纪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如考勤、考核、奖惩、工作惯例等
-
劳动者工龄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关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9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作年限。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包括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即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职工如果曾经离职或开除,离职期间,其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不能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时称“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与工龄
-
员工和单位之间怎样构成劳动关系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符合国家条款的情况下签署的、签订的合同中内容是双方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都是完整且有效的就可以视为是构成了合理合法的劳动关系的。
-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4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否确立劳动关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