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交强险赔偿: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眼睛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一、眼睛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1、眼睛十级伤残赔偿金通常是15306元。国家为了保障劳动人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在申请鉴定为了十级伤残的时候,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
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4、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5、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交强险中 伤残赔偿金
93人看过
-
交强险伤残赔付的金额如何计算?
60人看过
-
了解交强险赔偿的具体情况
438人看过
-
交强险中伤残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362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
190人看过
-
交强险伤残赔偿金额怎么算
478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交强险赔付伤残赔偿金具体限额是多少?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
交强险赔付伤残赔偿金具体限额是多少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
交强险赔偿伤残数额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对于因交通事故而伤残的受害人,交强险能赔偿的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交强险伤残赔偿数额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0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交强险伤残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万元。根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死亡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