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仲裁法主要管理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6:13:05 89 人看过

关于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管辖规定: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同时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争议纠纷要到用工当地处理吗

劳动争议纠纷不一定要到用工当地处理。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双方约定管辖有效吗?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没有申请工资仲裁怎么办

不发工资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调解相关文章
  • 亲属关系与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中的仲裁申请规定
    能。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被害人近亲属如何认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
    2023-07-17
    85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潘某,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XX县XX镇腰庄村9组村民。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正定县恒山西路000号法定代表人:韩XX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1年5月23日经老乡介绍来到河北XX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工地上务工,2011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该工地地下室门口时带班长张XX叫申请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毕后又让申请人把墙上的模板撬下来,在撬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从铁管上摔下来,随即被工友们送往河北省人民医院,经河北省人民医院诊断确定,申请人构成腰椎骨骨折,发生该事故后工地上给医院交了00元后就停止了与申请人的联系。申请人多次与工地负责人陆经理联系,其表示申请人受伤住院与工地摔伤无关,申请人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由于无力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现只得回家养伤。
    2023-08-15
    213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有关系吗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有关系吗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实际上与“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而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其一,“由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是一种臆断和推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所选择的劳动仲裁机构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机构,故在对劳动争议裁决不服的,再向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似乎“由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受理”是顺理成章,但这仅仅是一种重合,是劳动争议应当受案的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的一种重合,长期的重合形成了一种错觉和想当然,但这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二,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虽然具有法律上的相连关系,但毕竟是两套系统,两种争议解决模式,在管辖问题上不能混为一谈。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
    2023-06-03
    3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怎么写
    劳动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简要写明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过,仲裁请求所根据理由;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确认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看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
    2023-02-16
    269人看过
  •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处理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发现可撤销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4-05-16
    75人看过
  • 劳动仲裁里关于劳动关系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一、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
    2023-03-20
    366人看过
  • 仲裁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多久?怎么办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纠纷的,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需要决定是否受理。一、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确定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时间如果当事人是通过申请仲裁来认定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仲裁周一提资料周几联系单位公告栏当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
    2023-06-24
    44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讲包括了人事关系,狭义上仅指由劳动法规政策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计划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审批和国家统配,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向选择和自由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还可以在履行合同的中途相互选择;职工的身份、地域概念逐步打破,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员,由此而带来两种关系:一类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由财政供给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条例调整;另一类是生产经营或服务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由单位自给或从相关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供给狭义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总体上讲,我国是一个大民法体系的国家,劳动关系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还是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从法律意义上看,劳动关系双方是
    2023-05-03
    1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什么关系
    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纠纷,工伤认定只是对工伤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工伤纠纷是劳动纠纷中的一种,一般工伤认定是作为工伤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一、如何申报工伤认定(一)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三)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
    2023-03-14
    48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之: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所谓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求根据各地劳动争议
    2023-06-09
    4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事实上,至今仍有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妄图通过此举来逃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制裁。更有部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不把合同书交给劳动者留存,而是公司人事部门统一保管。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本人缺没有合同书文本的情况下,我代理的很多劳动类案件中,很多公司会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给劳动者维权无理的增加了一大难题,我们不得不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就多了一道程序,即确认劳动关系!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何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
    2023-05-01
    487人看过
  • 仲裁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另
    2023-02-27
    440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法管辖的规定的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一、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诉讼费多少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但是有一种仲裁形式是例外的,那就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所以只要是劳动仲裁,即使最终撤销仲裁裁决也是不收费的。与撤销仲裁裁决收费标准不一样的是撤回仲裁裁决。根据我国《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第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回。”“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3
    31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驳回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仲裁一般多长时间能判完?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最长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仲裁最长需要60日,计算的起始时间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仲裁后一年内是否能直接起诉劳动仲裁后一年内不可以直接起
    2023-06-26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仲裁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关系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
    • 劳务关系劳动仲裁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介于业绩等劳动纠纷问题,如果您觉得对方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积极维护权益。
    • 什么叫做劳动关系仲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
    • 劳动关系仲裁该怎么办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6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依据被申请人数提交复印件。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写仲裁申请确实困难,可以口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劳动仲裁管辖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