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与不动产登记证有何重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43:35 142 人看过

1、土地确权登记证

此次确权旨在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法律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未来不管是产生用地纠纷还是涉及到征地补偿,乃至未来实现土地抵押贷款,确权证都是很重要的。

2.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证主要明确居民不动产的产权问题,性质用途等内容。拥有这个证件,证明了农民对该房屋具有所有权等。相信随着农业户口取消,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价值攀升,农民只有拿到了证书,才能确保将这些资产,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

不过,现在也有不少农民对于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不太了解,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登记申请,由本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2.提供要求的证明及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不动产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于申请人的房产,土地附着物进行现场查看,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

总之,农业户口取消之后,农村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变化,但是考虑到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土地价值攀升,要牢牢抓住这些固定资产,务必要拿到以上两个证件,农民切勿忽视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有效吗
    一、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生效吗?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项规定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当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不动产物权登记与否不是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亦非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是什么?(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二)提交材料,
    2023-02-24
    3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案例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存在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确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根据《x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x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x镇居多村委会,总人口1285人,242户,土地总面积XX亩,其中耕
    2023-02-17
    2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确权?
    一、开垦的荒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是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民自行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虽然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划分,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一方面没有与集体组织建立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不属于基本粮田保护范围。加之未经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农民不得够擅自开荒。虽然很多
    2023-06-02
    309人看过
  • 农村不动产证登记几个人
    律师解答:不需要。农村不动产证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也就是说买房写多个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房产证上所有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0
    32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农村去哪里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农村去哪里登记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一)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三)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
    2023-06-08
    4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民的好处多吗?
    土地始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在发展现代农业问题上,必须大力促进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育、壮大,有效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问题已成为困扰农民转移的瓶颈。农民不从土地中剥离出来,很难实现真正的城市化。留住收益权,转移经营权,实现规模化种植,是农民转移的必选题。实现这一目标,土地确权是第一步。在确权后,农民将有以下几个权利:1.确权后自己的建设用地能够转租给外来的资本,用于建设工地或者企业建设用地。这样相当于将自己的土地进行入市。并且能拿到至少10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以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沉睡的资产",即便有想法也不能动,村子能有今天,首功要归于这次"土改"。这项收益是有多可观呢?据国土资源部4月份透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目前各试点共计完成278宗,总价款约50亿元人民币。2.土地确权后,农民进城买房工作之余,土地是不
    2023-06-02
    303人看过
  •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到底有多重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作用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不仅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对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的确认,通过过程与结果的综合作用一是可以起到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土地权属纠纷,优化农村社会管理环境和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三是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四是有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五是有利于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2023-05-05
    263人看过
  • 不动产证附记上有土地使用证未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予以受理。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证,因建设单位(人)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由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单位(人)应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证书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拒不交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注销。一、单位房子有房产证能不能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
    2023-06-23
    41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何在
    一、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何在1.为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2.方便企业、群主,减轻当事人负担。3.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哪些情形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带什么东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带与不动产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等东西。1.登记申请书,原件
    2023-11-10
    110人看过
  • 烟台不动产登记需要把房产证土地证换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吗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是否需要先把原有的房产证、土地证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书?不需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由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抵押权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商品房,应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市民,若不进行房屋买卖,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未能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及时办理土地证的市民,不必担心影响未来的房产交易。卖房时,买卖双方可持原房产证及其他必要材料直接申请办理(有权属纠纷的除外),办理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给买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2023-05-30
    3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能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对农民有哪些意义呢?意义有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再次,有利于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利益。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
    2023-05-05
    430人看过
  • 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户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只能在一方作为共有人,并出具对方村组未作为共有人的证明。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也予以登记,但要进行标注。家庭承包户部分成员已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能否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能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山西省
    2023-05-05
    41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权利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了吗我国现在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合一,并且也有个新的名字,叫不动产登记证。“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等8种证书。今后,人们买房后不用再办理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只需要办理一张不动产权证即可。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按规定,从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开始,
    2023-03-19
    497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有什么不一样
    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两者的区别从内容上看,对土地权利实体上的认定,属于确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什么样的土地或用地,要明确什么样的土地权利,都是由土地确权规定。而对土地权利的产生程序,履行什么样的手续,把土地权利固定下来,属于土地登记要解决的问题。从形式上看,土地确权法律凭证范围广,有纪要、协议和权属证明,也有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土地证书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土地登记法律凭证是审批件、登记材料和土地证书。从法律和规定看,土地确权的依据是实体法和规定,而土地登记的依据是程序法和规定。从先后顺序看,土地确权在先,而土地登记在后。土地确权和登记的联系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不进行土地确权就无法进行土地登记。经过土地确权的土地权利,只有通过登记才能有效。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核心内容,是土地登记的实质问题,只有确定的土地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登记行为才合法有效。土地登记是土地确权的外
    2023-05-05
    17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
    • 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30
      不动产权证土地未登记是不生效的,此时只有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我国的土地等不动产买卖、转让的过程中,如果是双方在签订民事合同之后,没有对该不动产进行登记的话,此时该不动产的权利的行使是会受到相关限制的。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老人已过世老人的土地子女能继承确权登记颁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是林地和通过拍卖等形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农村土地确权怎样进行登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