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国家赔偿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25:27 130 人看过

一、公检法国家赔偿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公检法机关作为我国的司法机关,对所有的诉讼案件都有着调查取证、合法审查、司法判决的职能,因此公检法机关执行国家赔偿的相关标准是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的,公检法机关如果因错判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导致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行政侵权损害,依据其内容可以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我国在行政侵权损害赔偿方面总的方向是不过分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充分全面保护受害人权益。(一)、财产损害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侵权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具有财产形态的价值减少或利益的丧失。一般包括:生命健康权受损害,所造成殡葬费及抚养费损害;身体受损害后增加的生活上需要及因此减少劳动力的损害;另外是物的损害,指物的毁损及消失所丧失和减少的价值,主要表明在以下几个具体方面: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强迫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义务或行政决定,或为了达到某种行政目的而采
    2023-06-13
    359人看过
  • 国家在赔偿刑事案件中的责任范围
    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及其他的,则按照国家相关的赔偿规定计算。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3-07-13
    431人看过
  •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仅规定赔偿相对人的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不赔偿其它权利,只赔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缺陷。从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设定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行为标准,即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要负赔偿责任;二是损害标准,即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根据损害标准,在国家赔偿范围上确立的是有限赔偿原则。即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害,国家并不都给予赔偿,而是只针对部分权益、部分损失予以赔偿。赔偿范围较为狭窄,具体表现为:(一)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则不予赔偿。一般来说,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对受到侵害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
    2023-06-06
    397人看过
  • 有关国家赔偿的范围具体分哪些呢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条件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
    2023-08-03
    371人看过
  •  哪些利益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这段文字讲述了受害方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其可得到的经济损失范围。具体来说,如果受害方提出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受害方提出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误工费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因此,受害方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需要注意赔偿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如果受害方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那么其可得到的经济损失不在国家赔偿的范畴之内。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误工费根据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侵犯生命健康权,误工费和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医疗机构及其
    2023-08-30
    467人看过
  • 国家赔偿责任范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或冤狱赔偿两种形式。获得赔偿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的范围有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样,公民可以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这种监督权具体表现有申诉、建议、控告等。公民行使监督权,可以通过参加各级人大会议,或者通过参加听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举报信等方式。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公诉制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检察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现代法治的一般规律来看,各国检察制度尽管有不同的制度设计,但是在许多重要的方面仍然体现出相当的趋同性。特别是在诉讼程序方面,检察机关都毫无例外地承担了公诉的职能,享有对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公诉权的行使要遵从诉讼规律。所以有关公诉权的研究,更多的是诉讼程序视角的研究。这对于完善公诉理论与实践无疑是十分必
    2023-07-15
    8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范围有哪些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023-04-04
    471人看过
  •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行为
    一、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行为(一)立法赔偿立法赔偿是指国家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立法行为是国家豁免的主要领域之一,因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很少情况下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立法行为的范围包括议会制定的法律及议员在议会的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条例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因为后者被视为行政行为。(二)军事赔偿军事赔偿是指国家军事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当前,军事赔偿在国外立法中已经得到认可,一般是规定在特别法中,在我国军事赔偿并不因为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而不存在,依据《民法典》相关内容,军队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费用不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而是由部队以军费和第三产业的收入支出。(三)抽象行政行为赔偿除立法行为能否赔偿外,还存在一个对抽象行政行为可否赔偿的问题。对此理论界还有争议,目前普遍的观点是:根据行政诉
    2022-03-23
    451人看过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一般主次责任是三七开,即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但前提是交强险赔偿部分先赔,交强险不足赔偿的,再根据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如下: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二、交通事故赔
    2023-05-05
    201人看过
  • 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和侵权责任赔偿范围
    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侵权责任可以要求的多了,关于人身的比违约至少多了个精神方面的。一般都是要求侵权责任,除非当时说的违约责任很可观。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二)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三)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
    2023-03-30
    208人看过
  • 确定国家赔偿责任中的主体范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
    2023-07-03
    304人看过
  • 2024国家不承担非刑事司法赔偿责任有什么范围
    国家不承担非刑事司法赔偿责任有什么范围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错误判决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错误判决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前者承担赔偿责任,对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诉讼的提起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民事和行政由当事人一方提起,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而刑事诉讼除少数自诉案件外,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被诉方当事人大多被公安、检察机关或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法律地位不可能与公诉方平等。第二,举证责任不同。刑事诉讼由公诉人提供证据。法院在此基础上作出的错判,无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是适用法律错误,基本上均是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的结果,国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民事诉讼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法院只有在当事人不能搜集证据或确有必要时,才依职权调查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
    2023-12-05
    38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是哪些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有如下: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另一方没有过错;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1、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2、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4、离婚的发生且
    2023-02-24
    260人看过
  • 2015年最新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变化?
    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微观方面的缺失之———国家赔偿范围上的缺失国家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予以赔偿的问题,设定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一方面,要充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使他们在受到国家权力侵害时能得到有效的、现实的补救;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考虑我们现在法制的状况和财政状况。(1)(p.68),要体现出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原则。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我国国家赔偿法
    2023-07-04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法主要适用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3
      1、 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主要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
    • 2023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 1、行政赔偿。 2、刑事赔偿。 3、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其中,行政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公安刑事赔偿范围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非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撤诉等。
    • 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况及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多样性,不同情况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若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若系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每日赔偿标准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
    • 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有哪些种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对国家赔偿主体的掌握需要明确三个基本概念: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权对象。 2、国家赔偿发生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而有关国家赔偿主体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三方,他们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分别有不同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