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46:36 127 人看过

一、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前楼411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节选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张掖旧伤复发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以依法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如果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吗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工伤员工工伤
    2023-11-07
    443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2023-04-22
    131人看过
  • 张掖伤残等级评定在哪办理
    一、张掖伤残等级评定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二、张掖伤残等级评定法定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
    2023-05-18
    370人看过
  • 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在哪办理张掖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2层4号窗口二、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受理条件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三、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
    2023-05-14
    143人看过
  • 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前楼养老失业保险科(419办公室)二、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设定依据1.《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节选)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2023-05-14
    74人看过
  • 景德镇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景德镇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经办规范》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第五十条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待遇审核部门计算申请人的医疗(康复)待遇数额,在《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核定金额,并及时记录有关信息,交社保机构待遇支付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申请人。二、景德镇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条件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三、景德镇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四、景德镇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办理地点景德镇市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7楼02号五、景德镇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
    2023-05-18
    427人看过
  • 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财智世家二楼张掖市政府政务大厅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办事窗口二、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条件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4.工艺设备布局图;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三、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四、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申报材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五、张掖
    2023-05-18
    189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旧伤复发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工伤旧伤复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二、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有哪些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如何办理工伤复发手续办理工伤复发手续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
    2023-12-09
    411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4-04-17
    164人看过
  • 张掖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张掖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符合设定依据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二、张掖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材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三、张掖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依据(节选)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
    2023-05-18
    354人看过
  • 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
    一、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北路409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14号社保窗口二、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
    2023-05-14
    219人看过
  • 员工旧病复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张某是一防水材料公司的职工,48岁,2011年7月5日16时左右,张某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晕倒,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医院诊断为左侧基底区脑出血、脑干出血、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当日给予手术治疗,术后入住重症监护室。张某由于呼吸不稳定且有呼吸衰竭的症状,加呼吸机辅助呼吸。7月6日,在张某缺乏自主呼吸、靠升压药维持血压、救治无望的情况下其亲属放弃治疗,张某于7月7日8时左右死亡。2011年10月I2日,张某家属向当地的人社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对此,公司不予认可,并认为,首先,张某一患有高血压,在公司组织的每年例行体检中均有体现,且医生一直建议张某及时到医院就诊,系统治疗,不要引起并发症,但张某-直自行服用降压药,未予重视,因此,造
    2023-06-10
    301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豫工伤〔2005〕17号)受理条件:符合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条件材料明细:1、填写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填写详细病史、诊断依据)3、用人单位意见办理程序: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意见及医疗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工伤职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4、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5、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2023-04-22
    264人看过
  • 在广州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需要哪些条件
    工伤复发是指工作期间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为了保障工伤复发职员合法权益,确保其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广州社保局规定工伤复发人员按照规定申请工伤复发鉴定之后即可继续进行工伤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1、身份证;2、《工伤认定决定书》;3、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4、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申请旧伤复发报告;6、旧伤复发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7、首次就诊病历、该次住院资料及后所有门诊病历;8、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例如X光;9、受伤部位4R彩色照片(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10、委托书(委托办理);11、《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老工伤人员)。相关知识:工伤复发鉴定申请条件:1、伤残等级评定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继续进行工伤治疗;2、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3、法院、其他机关
    2023-04-21
    2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旧伤复发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工伤旧伤复发还用再次申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9
      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 旧伤复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待遇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怎么申请?还能申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