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4 02:16:29 484 人看过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有哪些方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最高刑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2.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探讨商业秘密被侵害的行为和表现形式
    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许多国家的立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作了列举性的规定,(一)侵犯的主体以侵犯的主体看,主要有:1、职工的侵犯行为,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职工在研制、管理或使用过程中了解和掌握有商业秘密的信息,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泄露或有意公开商业秘密,甚至私自转让以及自己使用等。2、合同当事人的侵犯,主要是违反合同的义务,擅自将商业秘密转让给他人使用,或擅自公开以及其他违约行为3、第三人所实施的侵犯行为,主要是第三人通过盗取,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1、非法窃取、欺诈、胁迫、色情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美国《统一商业秘
    2023-07-06
    319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专利:差异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概念区别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二)保护制度设立目的不同商业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目的侧重于维护公平竞争。专利是国家授予的一项合法垄断权,通过《专利法》保护,目的侧重于鼓励创新。(三)保护范围不同从对两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业秘密所涵盖的保护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只要当信息不能被归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时均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可获得专利权的
    2023-07-04
    31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有哪些处罚的吗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有哪些处罚的吗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还款;复原;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2.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
    2023-02-27
    318人看过
  •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知识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个新兴领域。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商业秘密逐渐成为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焦点。与此同时,商业秘密也日益成为犯罪分子关注的对象。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已成为联合国规定的17类跨国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1]因此,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利用刑法保护商业秘密。就我国而言,商业秘密刑事立法起步较晚。直到1997年刑法典修订通过,才在吸收单独刑法、附属刑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新刑法颁布以来,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要件存在较大争议,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阻碍了刑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功能的正常发挥。鉴于此,本文拟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要件。在我
    2023-05-07
    446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表现形式
    (一)以不正当手段直接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法。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法。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法。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要求,非法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法。商是指合法掌握他人商业秘密的人,违反保护商业秘密的约定,向第三者泄露﹑向社会公开,或者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要求,擅自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提供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法。(四)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向其提供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法。商
    2023-06-05
    17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的赔偿标准有哪些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是:1、商业秘密权利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和收入损失;2、以侵权人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可以是:销售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个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销售减少的总数难以计算的,侵权人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个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作为损失赔偿。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行为?法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1、以盗窃、贿赂、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023-07-08
    127人看过
  •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
    侵害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披露、使用他人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
    2022-06-16
    211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
    2023-06-25
    321人看过
  • 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侵权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
    2023-03-29
    30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方式最新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2023-04-03
    39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行为的法律特征
    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破坏公共财物罪客观方面是如何表现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
    2023-07-13
    494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行为: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专利许可备案的其他注意事项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对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依照专利法第57条规定,请求地方备
    2023-06-24
    9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6种形式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盗窃商业秘密。盗窃商业秘密是一种极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从盗窃行为的主体来看,一种是公司内部的雇员盗窃其雇主的商业秘密以后,转卖给每三者,从中牟取不义之财。另一种是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商业秘密自用,以便与权利人进行竞争。这两类人员是公司商业秘密的现实与潜在威胁。而大多数企业家,往往是把眼睛盯住其组织以外的那些人。这是因为,一般人总是容易接受来自外部的危险而不愿意承认来自内部的威胁。事实上,公司内部的雇员却是公司商业秘密最大的危胁。从国外统计资料来看,历来由公司内部雇员盗窃商业秘密的案例总是多于外部人员。公司内部雇员之所以是公司商业秘密的最大危胁,主要原因是公司雇员极易接近商业秘密。他们可以利用正常工作之便,有预谋或没有预谋地获得公司商业秘密,然后落入出竞争者手中。这种失窃行为往往难以预测和控制。2.了解或掌握商业秘密的有关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擅自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了解或掌握的受雇单位的
    2023-06-09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业秘密侵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哪些要件是侵犯商业秘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旦侵犯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应该如何判断侵犯商业秘密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往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
    •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大致如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
    • 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
      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每年都有被起诉、锒铛入狱的科技从业者,或有意或无意,但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共同维护社会、行业的信息安全健康环境,不仅仅是信息安全从业者的责任,期望大家携手,一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