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船舶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30:55 97 人看过

一、贺州船舶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贺州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揭阳榕城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358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2013年)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渔业船舶的,承租人应当持光船租赁合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报告、农业部批准租进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向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
    2023-05-28
    210人看过
  • 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
    2023-05-18
    449人看过
  • 贺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贺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办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贺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一般不能办理。
    2023-05-14
    486人看过
  • 赣州市船舶登记收费吗
    一、赣州市船舶登记收费吗赣州市船舶登记不收费。二、赣州市船舶登记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登记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书填写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不予以许可的条件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的船舶登记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赣州市船舶登记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红河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知公示”栏目公开。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许可证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红河州航务管理处领取。
    2023-05-14
    58人看过
  • 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一、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
    2023-05-18
    481人看过
  • 船舶船名登记有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成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总之,
    2023-03-30
    323人看过
  • 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如何规定
    一、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如何规定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期限承诺时限2工作日;法定时限2工作日四、贺州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2023-05-18
    372人看过
  • 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是什么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期限承诺时限2工作日;法定时限2工作日四、贺州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2023-05-18
    143人看过
  • 船舶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车船税计税依据为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纯天然气动力船舶是否交车船税纯天然气动力船舶交车船税。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2023-07-03
    332人看过
  • 贺州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
    2023-05-18
    318人看过
  • 贺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二、贺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变更名称: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根据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并对变更名称作出决议。3、变更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对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进行变更的;按照章程规定履
    2023-05-14
    273人看过
  • 船舶登记变更要求是什么
    一、具备条件: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二、提交材料: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3)申请人的明及其复印件;(4)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需要在证书上予以签注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5)船舶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应当公告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原因的特别说明以及公告;(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7)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8)船舶有多个抵押权登记且变更项目涉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变化,若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还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无法取得其他抵押权
    2023-02-28
    312人看过
  • 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登记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规定,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名、船舶技术性能数据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机关的所在地称为船舶登记港。船舶登记港即为船籍港。方便旗国参见“方便旗船”。方便旗船在实行开放登记的国家注册,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该种国旗称为方便旗。其主要特点为:(1)提供方便旗的注册国,允许船舶所有人和(或)其管理人员不是该国公民,也允许不雇用该国船员。(2)船舶更换船东不加限制,过户比较容易。(3)营运成本低,注册国一般按船舶吨位征收注册费和年度税,免收船舶所得税或征收很低所得税。(4)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上的支持,避免向本国银行贷款的困难。(5)注册手续简单。一般可在注册国的驻外领事馆办理。(6)注册国对船公司不加控制和监督管理。提供方便旗的国家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索马里、马耳他、新加坡、摩洛哥、塞拉里昂、圣马力诺、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和黎巴嫩等。
    2023-04-24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依法登记是为了取得船舶的什么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船舶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来实施的。具体的有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处分权。国籍登记:取得航行权,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不得在我国水域航行。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属的行政确认。光租登记:对光租合同的行政确认。:对所有权、抵押权、光租合同的转移进行行政确认。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所有权登记有没有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律师解答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转让以及消灭船舶所有权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有的,也应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