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05:27 266 人看过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该《规定》第二十四条

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从上述规定可见,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在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诉案件的话(已取保候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而且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律为二十日。

其他情形,均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审结。

二、拒执罪自诉被告不到庭该怎么办

拒执罪是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不到庭,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告拘传到庭接受审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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