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0:53:39 413 人看过

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全面的土地确权基本法,因此,体现我国土地权利法律内容散见于基本法、土地法律和各种土地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中:

基本法:《宪法》、《民法典》。

土地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铁路留用地办法》等。

相关法律:《城市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文物保护法》。

除了上述法规之外,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根据《宪法》赋予的职责,根据各地在土地利用、开发、保护和经营方面的实际情况,纷纷制定了有关土地权属、利用、开发、保护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规章:《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司法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确权依据
    农村宅基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
    2023-02-28
    272人看过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定要求有哪些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怎么确定?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全面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确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要求是:(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或者″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暂为代管。(二)对于已经打破了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另外,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
    2023-05-05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有纠纷的如何确权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确权之后会颁发农村宅基地证,这个证书可以证明你有权利对你家宅基地上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不能用来买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
    2024-04-30
    370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土地新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且对承包经营的期限作出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家庭承包为主。民法典中家庭暴力最新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023-07-03
    5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土地转让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
    2023-06-03
    55人看过
  • 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由上可知,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关于各种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详细解释。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
    2023-03-24
    346人看过
  • 无权处分的土地有哪些法律依据
    对土地进行无权处分的后果是: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被处分的财产;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责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但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一、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是什么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如下: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二、无权处分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权处分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果是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有效的。但是只有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才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否则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等要件。三、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的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买卖合同经过了所有
    2023-03-25
    342人看过
  •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将依据土地确权证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从2013年起,本市所有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以此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依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可查清宗地(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摸清土地利用情况,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国土部相关规定,明年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实现全覆盖,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知要求,未完成农村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暂停审批农转用、土地征收,暂缓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已纳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范围的,不得进行确权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也就是说,针对小产权房,以及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等行为,均不得登记发证。另外,朝阳、通州、平谷区将在市级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本
    2023-06-05
    217人看过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一、引言法律实效,为法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的状态、程度。法律实效与法律实施的意思相近,但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而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是否被人们实际上遵守、执行或适用。①法律实效与法律效果也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律效果是指法律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一般说来,法律实效是法律效果的前提,只有首先实现法律实效,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由此推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被人们是否实际施行以及施行的状态、程度。从法律实效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和时间去观察这部法律,进而更充分地发挥这部法律规范的社会功能。瞿同祖指出:“研究法律离不开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
    2023-05-03
    197人看过
  • 2022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有哪些(一)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二)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
    2022-10-03
    3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有法律效益吗
    一、农村土地确权后有法律效益吗农村土地确权后,确实具有明确的法律效益。确权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明确、确认和登记,从而确保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过程中,政府会颁发相应的土地权属证书,作为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因此,一旦土地完成确权,其权利状态就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认可和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二、确权后农民土地有哪些权利在土地完成确权后,农民将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使用权:农民有权按照土地用途和规划,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意味着农民可以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活动,并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2.土地流转权:农民有权将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即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这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3.承包经营权: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农民作为承包人享有承包经营权。这包括占有承包土地、使用承包土地进行
    2024-07-12
    279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一、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
    2023-10-30
    61人看过
  •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4-08-17
    1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机关和确权原则有哪些
    在农村,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也就是说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农村土地确权机关和确权原则是什么?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2023-05-04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权利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
    •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未确认的依据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
    •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有哪些, 法院怎么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
    • 我国农村土地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应以国土资源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证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确定村、组等发包主体和土地所有权界限;如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原发包方发
    • 农村土地分配依据是哪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现有的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记录造册,发放权属证书。 农村不动产登记中对承包的土地,依法对现有的承包地确定承包经营权,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需要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