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属于什么样的级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7:42:42 83 人看过

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主要是指各级审判机构对不同影响的案件进行分类管辖。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其他规定。

检察院有级别管辖的规定吗

检察院也有级别管辖的,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检察系统内部实行检察一体化的原则,上级检察机构领导下级检察机构,对其不起诉的决定当然有权进行监督。

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这样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应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会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等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级别管辖权、区域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之间的区别
    分级管辖分级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普通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除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P>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P>第一,涉外重大案件(包括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所涉财产在外国等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复杂、案件复杂的涉外案件,或者有大量当事人居住在国外或者当事人属于多个国籍第二,在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管辖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指具有重大政治或经济影响的案件。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标的,以及诉讼标的所涉及的人或者物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如当事人是党、政府、社会的重要成员,军界人士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05-07
    150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如何规定,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如何规定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
    2022-06-13
    262人看过
  • [法律]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涉及到的人或事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如当事人是党、政、军界要员或人大代表等。在经济上有重
    2023-03-01
    387人看过
  • 级别管辖为怎样定义的
    基层法院管辖
    等级管辖是指审判管辖的一种,也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本院应当审理的案件。级别管辖的范围怎么规定的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
    2023-08-07
    81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特殊问题的处理
    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
    2023-06-12
    255人看过
  • 检察院的级别管辖
    刑事诉讼法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一、什么是第一审第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不同程度的第一审案件,如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其中,对于性质越严重、问题越复杂、影响越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担当管辖任务的法院级别越高。另外,第一审所作出的判决在一般情况下不是终审,可以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不得上诉。二、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
    2023-03-25
    51人看过
  • 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
    一、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二、管辖和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案件的交叉管辖又称职能管辖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管辖上出现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程序法意义上,职能管辖冲突可分为单一冲突与复合冲突。所谓职能管辖单一冲突,又称立案管辖交叉冲突,是指本来应由某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却由另一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所谓职能管辖复合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具有交叉管辖权。三、关于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问题从各国民诉法对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受理的规定看,大体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不设级别管辖,将所有的一审案件都交给最低一级法院审理
    2024-05-09
    186人看过
  • 对级别管辖解释是什么?
    一、非对级别管辖解释是什么?对级别管辖解释是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的范围不一样。法院的级别管的规定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级别管辖的调整有哪些?具体调整如下:(一)级别管辖由最高法院统一规定,省级区域内只有一个标准通知不再有高级法院自行制定辖区内管辖标准的内容,而是直接规定了各高级法院辖区内的中级法院管辖标准,并且不再根据中级法院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划分不同的标准。通知的这种规定方式较之以前更为简单明了,也显示了最高法院将级别管辖决定权收归中央行使的态度。(二)异地案件标准由特定法院辖区变为省级区域通知,同样采取了级别管辖的双轨制,即将案件按照当事人所在区域分为两类,即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
    2024-01-20
    137人看过
  •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
    对案件的管辖,我国作出了很多这方面的规定,其中分为了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等等,根据不同的管辖规定,确定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但也有人在问,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效力不存在哪个更高的问题,这是对案件管辖在不同的方面所作的规定。对一个案件,在确定管辖权时,要同时考虑专属管辖和管辖级别。二、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3-01-23
    417人看过
  •  怎样确定一个案件属于哪个级别的刑事管辖?
    该段内容讲述了刑事级别管辖的确定。根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本辖内第一审重大刑事案件;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以下是刑事级别管辖的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本辖内第一审重大刑事案件;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4.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审 理 案 件 范 围 】 普 通 刑 事 案 件 、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以 及 全 国 性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的 审 理 分 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分工如下:1. 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2023-09-01
    415人看过
  • 各级法院级别管辖范围
    基层法院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诉讼,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
    2023-04-22
    359人看过
  •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含义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
    2023-06-13
    364人看过
  •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的联系
    一、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的联系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交通事故诉讼的级别管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
    2023-06-09
    292人看过
  • 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区别有哪些
    一、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区别有哪些(一)职能管辖的概念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二)级别管辖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
    2023-06-11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等级属于级别管辖范围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1
      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为:(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有三种: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 属于什么级别管辖,评审管辖权限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 一、案件性质。 二、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级别管辖时,需要考虑案件的简化程度,将简单案件分配给低级人民法院,将复杂案件分配给高级人民法院。 三、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越大,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级别越高。
    • 属于级别管辖的关系要遵守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级别管辖遵守的规定有: 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2.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则比较概括。4、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二、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9
      地域管辖是由哪些地区和地区的法院管辖,它解决了横向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问题;级别管辖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解决纵向法院之间的管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