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天数怎么算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8:21:20 285 人看过

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执行改造的时间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时间执行,天数按正常的24小时为一天。如果在服刑改造中有法定情形的可依法减刑。

一、监狱中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减刑的必要条件是,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将此表现作为减刑的必备条件,这样才能体现减刑制度的目的,刑法肯定罪犯改造的现有成果,鼓励受刑人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甚至消除罪犯对社会的危险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前者属于相对减刑,后者则是绝对减刑。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二、有期徒刑是怎么解释的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三、假释公示后多久出狱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监执行刑法的情形,将撤销假释,从假释之日起执行未执行的刑期,因此,假释犯罪分子虽然离开了监狱,但仍未完全恢复自由,在假释考验期间,接受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改造。假释的法定程序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提请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法院公示后两周左右可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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