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行罪有可能是自诉刑事案件,拒执罪属于公诉案件,符合相应条件的也适用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后,再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拒不执行刑事案件金额是多少
246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是否包括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
346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拒不到庭应是为撤诉
381人看过
-
拒执罪不立案案件如何转自诉?
225人看过
-
拒执罪是否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
302人看过
-
拒执罪民事自诉案件的申请是怎样的
454人看过
-
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后执行是否继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的,公安机关不参与审查。 法院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期限办理,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办结,特殊情况相对延长。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
-
刑事案件拒不执行裁定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4拒不执行裁定罪是刑事案件,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何认定拒执罪,拒执罪自诉立案条件是什么,拒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4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申请执行人曾提出诉讼,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有执行义务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受害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的证据,产权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
-
拒不执行刑事案件如何立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
-
拒执罪案件什么情况下适用刑事自诉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6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有两个条件:1。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定,侵犯了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并实施以下八种行为之一:(一)拒不执行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令等行为,经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他人作证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