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和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企业拆迁时需要进行土壤调查。该通知要求在工业企业搬迁停产时,及时公布现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对于治理修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禁止土地流转;未治理修复的,禁止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项目。这些要求将防止工业企业在污染后通过搬迁来逃避治理责任,因为现在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地方政府的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特别是环评的要求比较高。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和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企业拆迁时需要进行土壤调查。该通知首次提出,在工业企业搬迁停产时,需要及时公布现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治理修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禁止土地流转;未治理修复的,禁止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项目。可以预见,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将防止工业企业在污染后通过搬迁来逃避治理责任。因为现在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地方政府的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特别是环评的要求比较高。
企业搬迁后,土壤调查能解决哪些问题?
企业搬迁后,土壤调查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企业搬迁可能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进而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在企业搬迁前,需要进行土壤调查,以确定搬迁后周边土壤的污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土壤调查应当包括土壤污染情况、土壤污染类型、土壤污染程度、土壤污染源、土壤污染风险评价等内容。通过土壤调查,可以确定搬迁后周边土壤的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此外,土壤调查还可以为企业搬迁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土壤调查结果,可以评估搬迁后周边土地的适宜程度,为企业选择新址提供参考。同时,土壤调查还可以为企业搬迁提供技术支持,如确定土地修复方案、制定污染防控措施等。
总之,企业搬迁前进行土壤调查,对于解决搬迁后土壤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拆迁时需要进行土壤调查,以确定搬迁后周边土壤的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土壤调查还可以为企业搬迁提供科学依据,评估搬迁后周边土地的适宜程度,为企业选择新址提供参考,并为污染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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