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00:28 366 人看过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

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邻里土地纠纷打架可以立案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邻里土地纠纷打架可以立案吗邻里土地纠纷打架能不能立案,要看是否构成犯罪而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案件受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
    2023-04-19
    138人看过
  • 土地承包征收家庭内部怎么分配,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承包征收家庭内部怎么分配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征地补偿款分配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
    2023-06-16
    8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遇法律难题
    “土地纠纷仲裁可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11月4日,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农民王小海感慨地对记者说。王小海所说的“疙瘩”,是指他外出打工时,与邻居张某口头约定,把自己经营承包的两亩多土地委托给张旺(化名)耕种,但没有就土地的收益进行约定。他从外地回到家乡后,想从张旺手中收回土地,并要求分配张旺耕种期间的收益。两人为此发生纠纷,他将张旺诉至市里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这事村干部不好调解,打官司吧,还要掏诉讼费,申请仲裁不用掏钱就能解决问题。”王小海说,“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把我们双方叫到一起,靠法律和人情进行了调解。以前,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不是很了解,经过仲裁,我也基本懂得了法律规定,知道法律不保护口头约定。我对调解意见基本满意。”张旺也表示接受仲裁调解意见,他说:“我和王小海是邻居,以前关系不错。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仲裁调解比法院解决好,给我们双方带来了一团和气。”仲裁化解农村复杂
    2023-06-06
    185人看过
  •  有关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该类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其一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因继承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两个法院都有该类案件的管辖权,至于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当事人二者选其一。 民 事 诉 讼 法 第 3 4 条 解 释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诉讼法》第49条至51条规定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及支付迟延履行金的相关内容。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
    2023-10-11
    449人看过
  • 在我国土地抵押相关法律是怎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2、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3、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4、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5、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6、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一、土地使用权的消灭土地抵押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2023-03-02
    4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间有权私自改动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承包期间有权私自改动吗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发包人和承包人没有权私自改动承包合同的内容,如果要改动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改动。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
    2023-06-17
    462人看过
  • 政府把土地承包给公司有效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政府把土地承包给公司有效吗只有农村集体土地才能发包,而发包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所以政府发包土地给企业行为无效。而经法定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发包给企业承包。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
    2023-06-17
    40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何补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征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何补偿征收承包的土地时,承包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
    2023-04-19
    138人看过
  •  医疗纠纷赔偿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金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和交通费用。医疗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来确定的。误工费用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护理费用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交通费用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的。医疗纠纷赔偿金的种类包括以下四类:1.医疗费用,这是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来确定的;2.误工费用,这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3.护理费用,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4.交通费用,这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的。医疗纠纷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医疗纠纷赔偿金是指患者或其亲属因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主张的赔偿金额。根据相关
    2023-11-12
    38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无偿取得的财产权。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制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享有,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家庭承包经营权存在。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土地承包权证有什么用土地承包权证的作用如下: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基本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建立统一的城乡房地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可以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产权,有效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有利于实施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更有利于国家根据登记数据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2023-07-10
    352人看过
  •  逮捕时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这段内容讲述了逮捕期限的计算方法。通常情况下,逮捕期限为七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捕获时间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逮捕期限为七天。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逮 捕 期 限 延 长 多 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
    2023-09-04
    262人看过
  • 我国关于土地纠纷的法律依据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一、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
    2023-06-25
    130人看过
  • 依据法律有关旅游纠纷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修正)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给旅游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经营者应当给予五千元以上的精神损害赔偿:(一)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旅游者的;(二)搜查旅游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物品的;(三)限制旅游者人身自由的;(四)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严重精神损害的;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旅游消费者一旦在旅游过程中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23-06-05
    497人看过
  • 承包劳动关系判决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劳动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一、劳动关系是具有显著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与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
    2023-06-20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相关法律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继承法关于土地承包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底有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
    • 承包土地可以贷款吗的相关法律法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只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才能抵押。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你享有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法律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流转指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通过招标、拍卖、公
    • 土地流转算不算承包地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所谓土地流转,必须是土地经营权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到其他户(或单位)的土地。如果土地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就不是土地流转。 因此,对于日益出现较多的土地托管或代耕代种现象,虽然形式上也实现了规模种植,但与规模化经营是有本质区别,并不属于土地流转的情形。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种植的决定权仍然在土地经营权所有者手中;二是土地种植收益仍然归属土地经营权所有者。 在普查中,对土地流转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是什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2003年12月1日)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第三条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