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找谁若不幸遭遇质量问题,您应当首要选择寻求开发商的帮助,究其原因在于,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存在着直接且紧密的契约关联性。
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及销售商,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品质负有最终的责任和义务。
实践中,当开发商无法为质量问题提供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时,购房者有权向他们索赔。
而一旦开发商为此向购房者作出赔偿,他们亦有权依据质量事故的具体成因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继续追究责任方的进一步赔偿责任。
若经过这番努力后,开发商仍未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或者您对此依然抱有不满,那么,您还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您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协助进行事件的调查和确认;
其次,您也有权利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拆。
同时,您甚至可以直接委托具备相应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所购置的房屋展开全面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无疑将成为日后进行民事赔偿诉讼的重要依据。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启动仲裁程序,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在所有这些可能的解决之道均告失败之后,购房者仍然可以凭借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自身的实际状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不退房款找哪个部门第一种是和开发商直接对话协商。
开发商和其他企业一样,并非完全不讲法不讲理不通人情,遇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方案。
第二种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也是有技巧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商品房销售分为预售和现售两种,两种销售模式下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规定,购房者应当去熟悉和了解。
只有当开发商有存在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投诉才可能对开发商造成影响。
第三种是司法诉讼。
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署了书面的协议,是否经过了网签,都是合同关系。
因为解除合同发生的纠纷,购房者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几个情形,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找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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