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0:12:14 54 人看过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有什么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吗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能否要求承担律师费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承担律师费。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进行诉讼的,债权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用。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连带债务中是否只可以要求一个人承担债务
    在连带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而放弃要求其他人履行。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债务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而该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一、朋友帮你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
    2023-04-02
    429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承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将债务转给他人的责任
    在担保关系中,只要债务人不变的,担保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借条没有写担保人有效吗借条没有写担保人也是有效的,设立担保人只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性的借条,只需要债务人写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日期等内容,然后签字确认,署上日期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2、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
    2023-03-10
    317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承担责任后如何处理追偿权
    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会取得追偿权,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行使上述追偿权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是须履行了义务。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一、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怎么寻求司法救济1、民事判决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2、民事判决没有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向其它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
    2023-03-02
    305人看过
  • 债权能否转让给连带责任担保人
    (一)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连带担保人。(二)需要不存在这几种情形的才能转让:1、没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债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
    2023-02-24
    262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次债务人承担责任所需满足的条件
    债权人起诉次债务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的手续有哪些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下列手续: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受理的裁定,送达裁定书给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
    2023-07-22
    79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是否继承承担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受让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2023-03-16
    54人看过
  •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如何行使债权?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有以下处分债权的效力:1、债权人的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遵循严格的条件;2、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有哪些观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有以下观点:1、债务人应被列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债务人应当列为共同原告;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是证人;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但不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6、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案件,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
    2023-07-20
    376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包括股东的出资和公司经营的积累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在公司发起设立时就已经转化为公司的财产,股东因此而获得股权。据此,王某不应将华某、张某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二)无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
    2023-06-11
    334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怎么样的呢?1、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二、债权人代位权确权后是否享有优先权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2023-03-10
    46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抽逃出资时债权人能否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基本案情:自然人甲某与自然人乙某是好友,两人均从事服饰行业。甲是服装设计师,乙在一服饰公司做高管。2010年2月,两人决定一起投资开办一家服饰公司,但是苦于没有厂房。经多方打听,两人找到了有500平方米厂房的丙。经协商后决定,三人一起出资成立一家服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400万元,其中,甲出资120万元,占30%的股份;乙出资80万元,占20%的股份;丙的厂房作价200万元,占50%的股份。但是经评估公司评估,该厂房的市场价值仅为120万元。丙通过一番运作,最终获得了公司登记。而甲在公司成立后的第10天,抽走了50万元。之后,由于三人的经营理念差别较大,经营并不理想。至2012年9月,公司对外已经负债累累,其中,对债权人陈某、蔡某、王某分别欠了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甲、乙、丙三人合计后,决定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将公司解散,并注销了公司。债
    2023-06-01
    475人看过
  •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儿子做担保,保证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老刘向李女士借款10万并出具借条。李女士担心老刘还不上钱就让小刘做担保,在借条上的“保证人”处签了名。后来老刘迟迟没有还钱,每次李女士索要都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李女士将老刘和小刘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老刘归还借款、小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最终判令小刘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什么小刘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小刘之所以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是因为他与李女士保证的时期民法典已经颁布,所以适用新的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的情形有: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
    2023-05-06
    130人看过
  • 诉讼时债权人不承担债务能追偿吗
    起诉后债权人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权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一、在微信上借钱不还能起诉吗在微信上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二、向法院起诉借款纠纷应该注意什么民间借贷纠纷,经常会出现借款人到期不予偿还借款的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走上诉讼的维权途径。那么起诉借款人偿还借款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下面结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做如下归纳:原告是与借款纠纷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需要明确借款纠纷的管辖法院,看借款合同中是否具有明确的管辖约定,有约定的
    2023-03-19
    337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需要承担代位权诉讼的费用?
    代位权诉讼的必要费用依法应由债务人予以承担。债权人之所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2023-08-11
    203人看过
  •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债务人不能做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一、对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担保人是人还是法人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不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学
    2023-06-24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要求连带责任为债务人代位权可以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5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 代位权诉讼必须承担债务人的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1
      代位权诉讼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原因是债务人忽视了行使其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 债权人代位可否要求债权人负担诉讼代位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
      1、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进行诉讼的,债权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用。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如果双方有连带债务能要求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2
      在连带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而放弃要求其他人履行。 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债务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 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债权人并非连带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