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力(化名)应得的20万元中介费终于有了着落。
2008年9月,杨斌(化名)以张力作为中介成功承包了某处景区的道路连接工程,事前双方口头约定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3%给付中介费。后双方计算中介费用为20万元,杨斌于同年11月8日向张力书写20万元的借据一张。张力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讼要求杨斌给付20万元欠款及利息2.16万元。
陈仓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20万元借款的事实,而是一种居间行为引起的合同纠纷。法院认为原告从事提供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居间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被告与原告口头签订的居间合同,是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应当对其民事行为承担责任。经主持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由杨斌于2010年4月30日以前一次性支付张力中介费20万元,张力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的协议。
-
房屋买卖交易未成功法院判无须支付中介费
141人看过
-
居间协议能否保护房产中介的利益?
489人看过
-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算违约
127人看过
-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可以求偿吗
151人看过
-
中介公司隐瞒营业税购房不成拒付中介费
292人看过
-
离异父亲再婚后拒付女儿抚养费被诉至法院
51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
拒付能构成不当得利中的获利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1)须一方获得利益。如果一方使他方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而自己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即使依法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须他方受到损害。他方确实受到损害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要件。受到损失,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害,包括积极的损失和消极的损失。前者是指因一方受益使他方现有财产减少,后者指应得利益没有得
-
房产中介居间不成功违约怎么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8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委托人也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是中介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
-
借贷平台中介机构以居间费为由拒绝支付借款人的报酬,受法律保护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9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
-
中介居间合同起诉到法院多久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2网签中介居间合同产生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