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落实罚金没收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1:11:54 500 人看过

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一、缓刑判决之后是先交罚款还是判决之后交罚款

缓刑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因此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对在规定期满内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是怎么通知交罚金

法院是通过判决书来通知交罚金的。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一种附加刑,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不缴纳罚金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既处罚金又处没收财产
    不能同时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都属于财产刑,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即:如果被判处罚金,就不能判处没收财产。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无争议。但是,对于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争议较大。刑法学界目前的通说认为,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合并处罚,即只决定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执行罚金。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是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存在的所有财产全部剥夺了,再判处罚金已没有实
    2023-05-01
    264人看过
  • 没收财产并处罚金什么意思
    一、没收财产并处罚金什么意思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应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追缴了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也不属于没收财产。可见,没收财产事实上是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折抵没收财产。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2023-06-06
    314人看过
  • 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吗?
    一、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因为没收财产和罚金是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财产刑,因而两者的具体数额也没有明确的大小关系。但是没收财产适用重刑,而罚金适用情节比较轻的情况,所以可以说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一种刑罚。二、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1、适用对
    2023-06-20
    175人看过
  • 没收财产与罚款罚金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特点?
    没收财产与罚款罚金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没收财产主要是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贪利性犯罪;2、内容不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既可以是没收金钱,也可以是没收其他财务;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到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现实所有的;3、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但是罚金却是在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和罚金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
    2023-07-15
    247人看过
  • 罚金在没收财产后无力缴纳,怎么办?
    犯的罪严重时,除了被判主刑,可能还会附带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同时被判没收财产还有罚金,就可能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尤其是在没收财产之后,罚金的缴纳就成为一个大问题,在无力缴纳的时候,能否不缴纳呢?首先,罚金是否缴纳要看没收财产的方式,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犯罪分子现存的所有财产都被剥夺了,通常情况下也就无执行罚金的必要。如果是没收部分财产,犯罪分子剩余的财产不足以缴纳罚金并不能免除缴纳义务。其次,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多种,在无法缴纳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或者是减少缴纳。一、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二、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三、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四、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
    2023-05-01
    53人看过
  • 诈骗罪量刑罚金和没收财产怎么定
    诈骗罪案件的罚金依据犯罪情节决定数额,而诈骗罪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2023-06-27
    63人看过
  •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法律规定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与没有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
    2023-05-01
    477人看过
  • 能否同时处罚没收财产和罚金
    一、能否同时处罚没收财产和罚金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
    2023-10-07
    412人看过
  •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是如何规定的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1、《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罚金罚不够100万怎么办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强制执行罚金可不可以分期犯罪分子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的罚金
    2023-06-23
    152人看过
  •  财产没收刑罚的实施方式有哪些?
    选课制度是一种教育方式,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不同的课程进行学习。选课方式包括选课式和并科式,其中选课式是指学生自由选择课程,而并科式则是在其他刑罚确定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并处没收财产。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有并科规定,即可以适用没收财产或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2。选课式。3。选课制度。4。选课方式。5。选课政策。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刑罚的并科方式没收财产刑罚是一种刑罚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对犯罪分子财产的没收,达到惩戒犯罪行为、恢复社会
    2023-11-06
    488人看过
  • 没收财产和罚金各自的含义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一、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二、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合并执行吗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
    2023-02-17
    66人看过
  • 先执行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
    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先执行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但除此之外,《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这是因为当犯罪人的财产都被没收之后,自然也就没有财产可供缴纳罚金了,所以只执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具有以下不同:(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
    2023-06-23
    358人看过
  •  别具一格的没收财产与罚金刑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罚的区分标准。罚金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涉及财物较少的贪利性犯罪,而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此外,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罚的区分标准如下:1.罚金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涉及财物较少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3、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罚 金 和 没 收 财 产 , 哪 个 适 用 于 你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刑罚中的一种。它们适用的情况略有不同。罚金是指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经济制裁,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
    2023-09-03
    386人看过
  • 罚金和没收财产哪个更厉害
    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罚金和没收财产执行顺序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一、贪污自首脱逃怎么处罚?还是按照贪污罪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6-27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没收财产,没收罚金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我的解答是: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
    • 没收的财产和罚金的区别,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何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6
      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包括。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 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
    • 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吗?没收财产与罚款、罚金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7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罚金与没收财产的不同在哪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体现在没收财产比罚金惩罚的更严重。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
    • 财产刑没收罚金减刑怎么来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 1、《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