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发生交通肇事事故的负责,一般应当由其监护人进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罪会构成吗?
一般而言,只有成年了,满了16周岁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满16周岁是不能够构成这个罪名的。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行为本身不是犯罪,但肯定是无证驾驶,未成年和知情的车主、监护人要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如果有醉驾等行为,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违反交规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罪量刑,未成年应当从轻处罚,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需要对上述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未成年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一般是针对于在驾驶的过程中违反了我国的交通法所造成的后果,对于此行为的承担主体一般是负有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对于未成年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同样也不会构成犯罪,但对于民事赔偿都会由会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两辆车交通肇事责任应由谁负?
272人看过
-
交通肇事是由交警负责吗
396人看过
-
未成年人校园伤害,应由谁来负责
160人看过
-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178人看过
-
谁负责处理交通肇事逃逸
312人看过
-
交通肇事:借用他人车辆交通肇事,责任由谁承担?
61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未成年人违反的交通规则,未成年人受轻伤,责任谁负,医药费谁负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发生交通事故后记得报警,等待交通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也可以在交警大队主持下调解。未成年人没有应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能力,也没有相应的民事处理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2022年民法典未成年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担责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未成年造成交通事故由监护人担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需由其父母(没有父母的,则为其他合法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尽到了监护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
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谁负责监护?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5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应该有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不可能到了没有监护人的这种境地,因为除了未成年人的父母之外,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等这些都是有责任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的。
-
-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由谁负责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同级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