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不”说法,说拆迁补偿问题的不确定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0:53:34 184 人看过

“以案说法”是广大被征收人在浏览各法律服务公众号时经常能够看到的小标题。

用法律的标准来衡量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与否,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以案“不”说法,说说别的,或许对于开拓被征收人的思路,确立正确、先进的维权理念和目标,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

1、成功案例:1个60平米2居变3个100平米3居2005年,张先生在某市区承租了14平米公房,后为居住便利又自建了6平米房屋,与他的小儿子小张共同居住。

2008年张先生因病去世。

2009年,涉案房屋被列入当地旧城改造项目范围,面临拆迁。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仅仅为补偿一套60平米的两居室,小张对此难以接受。

他的想法是要3套房,自己和两个孩子各居住一套。

然而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拆迁方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补偿要求,双方始终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晃到了2012年,市房管局向小张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并在小张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将裁决书贴在了墙上。

小张的夫人发现后没当回事,就给收下来了,这样起诉期也过了。

5个月后,拆迁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一纸强制执行决定书彻底击醒了小张。

他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帮助其维权。

律师介入后经过一系列专业运作,最终为小张获取了3套100平米面积的3居室,小张的补偿诉求完全得以了实现。

那么试问,律师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呢?

2、律师“不”说法:拆迁维权的成功是一个动态、不确定的事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极为复杂、多样的。

比如公房权利的继承、补偿问题,6平米的自建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非诉执行的问题等等。

但这里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律师的代理思路。

接案时,首先面临的紧迫威胁是司法强拆。

那么怎么办,先要想办法把执行中止掉——找出法定事由来,让执行行为暂时停止,从而化解强拆的危机。

当时律师采用的办法,便是诉拆迁行政裁决违法。

前文提到,起诉期限早已经过,又怎么办?此时,行政机关将文书张贴在小张家墙上的行为就派上用场了,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并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送达这份裁决书。

律师正是通过这一细微的程序性瑕疵作为切入点,成功阻断了强拆的步伐,说服法院对本案予以立案。

最终,面对诉讼期间的拖延,开发商完全顶不住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而导致的资金方面的压力。

在法院搭建的沟通平台上,双方很快就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上述圆满的补偿结果也就此诞生。

真实的案例讲完了,有心的朋友不难发现,这里面可供探讨、质疑的点非常多。

比如这个送达程序不合法的问题,的确客观存在,但如果仅仅以这样的一个点来作为法律筹码,诉裁决书的官司是很难取胜的,甚至有可能根本立不上案。

毕竟究其实质,这份裁决书还是“送达”了小张的,只是小张自己没有法律意识,坐以待毙错过了起诉期间而已。

而如果小张所面临的拆迁方足够强势、强硬,直接强拆就完了,那么小张也很难有什么办法“阻击强拆”。

也有朋友会问,若是拆迁方不急着用地建设,跟小张慢慢耗着呢?答案就是,那律师也没办法,小张这3套100平,怕是只能在梦里实现了。

综上,我们不难理解,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动态的、可变的事件。

所谓事件,在法律上有其特殊的含义,就是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的。

比如说死人,就是事件,谁也无法精确控制这个事情。

拆迁维权也是一样,是一个“尽人事,听天命”的过程,时也命也,结果就会大不相同。

从本质上说,拆迁维权就是被拆迁人与政府或开发商之间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的一场博弈。

因此,经过努力最终能够获取多大幅度的补偿结果的提升,这是一个难以预测也无法预测的问题。

现实中,一些被拆迁人对律师代理后的补偿结果不满,立刻就会把“炮口”对准维权律师一通猛轰,将责任完全归结到律师无能、不尽心上,这是有失公允和理性的。

总之,作为被拆迁人若能明白上述道理,就能做到在维权中始终把心态保持好,调整出一个相对合理的预期来,并对各种结果都做好坦然接受的心理准备。

某种意义上说,这本身就会助力于拆迁维权,为被拆迁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证明拆迁补偿不公的说法?
    拆迁补偿不公,诉讼时效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拆迁仲裁时效怎么判拆迁仲裁案件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间?迁还建纠纷适用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
    2023-03-28
    395人看过
  • 细说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房屋拆迁补偿
    张大爷:被拆迁居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面积补贴政策?申处长:《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45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利用房屋出租营利的,只能享受一处房屋面积补贴。李二婶: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除对被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外,还应当承担哪些费用?申处长:除拆迁补偿外,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居民支付下列补助费用:1、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400元;2、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解决过渡期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每户每月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四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3、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的,按从业人数
    2023-04-22
    58人看过
  • 可以被取保是不是说明问题不大
    不是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是指什么呢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期间可以请假去外地多久取保候审离开本市没有请假,属于违反规定,应没收保证金并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取保候审,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
    2023-03-26
    470人看过
  • 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起诉
    一、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起诉可以起诉。起诉需要提供的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
    2023-06-15
    52人看过
  • 补偿迟迟谈不拢,拆迁方说不拆钉子户的房了,是真的吗?
    一、补偿迟迟谈不拢,拆迁方说不拆钉子户的房了,是真的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023-04-13
    134人看过
  • 商铺拆迁一赔三的说法对不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目前没有商铺拆一赔三的说法,商铺拆迁是有赔偿准则的,是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的限定予以的赔偿。计量准则:1、房屋拆迁货币赔偿=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2、房屋拆迁赔偿差价=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被拆迁人得到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拆迁赔偿评估依据:货币赔偿是通过分别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组织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赔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限定的专业估价组织,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流程,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法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
    2023-03-20
    425人看过
  • 养猪场拆迁补偿标准说明
    拆迁奖励根据各地的政策制定,国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请认真了解拆迁公告等相关文件。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
    2023-07-05
    485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期限变更说明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拆迁补偿款计算方法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人工鱼塘、
    2023-07-07
    175人看过
  • 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不能说的话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和政府谈判是很常见的。但是通过普通老板姓和政府谈就能提高补偿的拆迁案例几乎寥寥无几。首先,被拆迁人一般一生就遇到一次拆迁,对于拆迁项目的情况、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拆迁程序了解甚少,所以和政府谈判找不到切入点,说不出实质性的内容,给政府施加不了压力也就不会轻易提高补偿;其次,拆迁的整个阶段涉及的专业性极强,相关的拆迁条例、法律法规甚至各项政策都需要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才能解读和掌握,被拆迁人往往只是一知半解;最后,拆迁项目中,始终会有政府一方,现实决定了政府和被拆人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拆迁相关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面对强势的政府和信息全面的政府,被拆迁人去谈判争取更高的补偿更是一场空。一、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这是很多的被拆迁人一定会说的一句话,说的时候自然是百般委屈,我见犹怜。对于拆迁领域的不了解,值得被原谅吗?当然,对于很多被拆
    2023-06-10
    298人看过
  • 爱土说法航拍图就能决定你的拆迁补偿吗?
    王先生是浙江某地的村民,在村子里面修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因地方开发,今年全村将整体被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后,王先生和一些村民的房子成了“问题房”。补偿方案明文规定,按照2010年7月1日的航拍图认定合法建筑。在这个时间点之后修建的房屋,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统一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也就是说此类房子白建了,在拆迁补偿时,房财两空。征收方一句“参考航拍图定违建”,村民自建房屋拆迁零补偿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定违建,那么王先生等村民的房子一分钱补偿也得不到。王先生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时反映,村民对此颇有异议。因为,“违建”并非村民本意。当地政府以列入规划为由,早就“暂停”批建十多年了。实际上,村子里很多人建设新房,就是跟村委会打个招呼,然后自行建设。村里也是心知肚明,此外也没有什么部门来查,村民就这样一栋一栋房屋建了起来。重庆市财政下拨3.7亿元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如今要征收,征收方一句按航
    2023-06-22
    127人看过
  • 拆迁新政策能说说吗
    拆迁新政策属于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信息。一、崇明拆迁有哪些规定吗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二、非法拆迁怎么样1.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房屋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2.掌握强拆证据,向公安报警;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
    2023-03-20
    494人看过
  • 以案说法:房产买卖常见纠纷问题
    【案例一】冲动买房型——房子没买成反掏三万块经过南京某房产经济公司居间,赵某与陈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由赵某购买陈某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某处房屋,因被告未支付购房款导致房屋无法过户,房产经济公司诉至法院讨要中介费一万元。赵某辩解说:当初看这套房子的时候我就去过两回,看得也不仔细,中介公司的人老是说房子可以买,我本来也拿不定主意,第一次看完房子没几天,中介公司的小陈打电话给我,说有个人愿意比我多出2万元买那套房子,让我赶紧过去,我去了后,小陈就催促我赶快定下来,说现在房子卖得火得很,好房子留不住,不是看在跟我熟悉的份上,不会把这么好的房子硬给留着。当时我觉得他们很真诚,就头脑发昏,签了合同了,还付了两万块定金事后,赵某越想越后悔,家里人也埋怨他这么大的事也不和家里商量,为此家里人和他之间爆发过多次争吵,后来自己决定不买这套房子,另外再看房子,还是在这家中介看,但是中介根本不同意,说
    2023-06-05
    89人看过
  • 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物业说不行!法院说没问题?
    一、买大车位停两车,法院说没问题?黄女士在顺德容桂环山路一小区购买了一个建筑面积达26.6平方米的车位,车位宽3.74米,长7.16米,停车位停放了两辆小型轿车。在2017年3月,物业突然通知,称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将从同年4月1日开始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并对停放两辆汽车的车位边界位置打桩。此外,物管公司还规定一个车位只配一套出入小区大门的自动开闸蓝牙。物业称,黄女士车位的尺寸实际上不能满足同时停放两辆汽车的需求。若强行停放两辆汽车,必然侵犯公共空间或者邻近车位的空间。业委会也表示,黄女士多次遭隔壁两车位业主电话投诉。无奈之下,黄女士于2017年7月将小区物管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包括打桩、锁车、限制出入等行为。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权。该案中,黄女士作为案涉车位的所有权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可使用该车位停放汽
    2023-06-05
    210人看过
  • 一般来说,有几个机会与拆迁方讨论补偿问题。如何与拆迁方交涉
    对于征地拆迁,通常有几个机会与拆迁方讨论补偿问题。如何与拆迁方交涉不是一次性的工作。在谈判过程中,可能需要几次。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与被拆迁方之间有很多协商的机会。但与其他谈判不同的是,拆迁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也涉及到很多被拆迁户的房屋。而且房子是老百姓避风的港湾,所以如果你想得到合理的补偿,又有一套可以避风下雨的房子,与拆迁方协商是非常重要的。拆迁谈判要点:首先,战略性地安排谈判时间谈判开始时,让对方尽量不找你,然后不要与对方进行任何接触。让拆迁方先与他人交谈,再通过他人了解自己的进展。要知道,拆迁方越想尽快结束整个拆迁。而最后剩下的,拆迁方会少一些顾忌,在这个时候,他们会更容易做出让步。在与拆迁方协商的前期,拆迁户可以尝试改善预期的安置补偿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方不应意识到或感觉到你在要价。过高的拆迁补偿金会让拆迁方认为你是“狮子嘴”。对于这种谈判方式或条件,只会挫伤拆
    2023-05-08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书上说补偿不合理该找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8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找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找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法院说建高铁房屋要补偿拆迁费请问会不合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3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拆迁人对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拆迁补偿问题不立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 拆迁补偿补偿问题,对房屋拆迁不满意的情况找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9
      对拆迁房屋补偿不满意的房主可以找拆迁办,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
    • 为什么有的说补偿,有的说不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员工三个月试用期满未转正,被辞退,未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