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当事人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00:34 152 人看过

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是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中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地位是特定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

《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由此可见,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权是法律规定的,其代理权并非基于采购人的委托授权。根据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集中采购机构除根据法律规定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外,还可以接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机构的依法运作,是能实行上述目标的。

2、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狭义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政府采购的社会中介机构,其代理政府采购的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经资格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设立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性质上,属于营利性的经济组织。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适用代理法的一般原理,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人,采购人是被代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委托授权范围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其法律后果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所以,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应当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这里的委托属于意定代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未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第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

2、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可以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对供应商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但对供应商参加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方式和主要内容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纳税凭证、业绩情况等。

3、联合采购。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某以项目的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应当购买国货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一)需要采购铁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解析: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来自纳税的人税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通过购买国货来支持本国企业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该条款规定了政府采购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取向——采购国货规定。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讲,购买国货是世界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国家制定政府采购法的主要目标。通过立法来保护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保护国内产业,支持本国企业发展。1、应当购买国货,也有例外。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政府采购应当购买国货。当遇到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时,可以采购外国货。2、国货界定
    2023-04-24
    216人看过
  • 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禁止事项?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可以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吗?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吗?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禁止事项?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
    2023-04-24
    115人看过
  • 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
    本法第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本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本法律。政府采购行为包括政府采购的管理行为和执行行为,二者都是本法规范内容。要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要明确各执行主体,以便根据不同主体的行为特征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各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二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具体构成。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本法所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一个具体的采购项目从准备采购到履行合同完毕整个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事后相关活动,包括管理活动、组织实施活动、纠纷处理活动、复议活动、诉讼活动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具体包括采购人、供应
    2023-04-24
    207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在原招标项目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从残疾人、慈善等机构采购的;采购方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外采购,才能
    2023-03-19
    311人看过
  • 政府采购入围招标的法律规定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一、工程招投标范围与规模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2023-06-25
    231人看过
  • 政府采购人考核的意见
    政府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上海市虹口区采购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被纳入了采购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范畴,在政府采购方面做得好的会有奖励,表现差的会有相应的惩罚。这是《虹口区政府采购人考核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的。规范政府采购的需要虹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先生介绍,《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采购人的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一时还难以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采购的规范程度还需不断提高,为了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提高采购人的依法采购意识、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就显得很有必要。规范政府采购是一个摸索的过程,虽然目前很多采购人都尝到了政府采购的甜头,已经改变了以前对政府采购的抵触情绪,但是
    2023-04-24
    307人看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的范围由什么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如果是中央预算的,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地方政府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第八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管束范围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
    2023-03-19
    446人看过
  • 应依法界定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人(下)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地说,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是:一是采购人是依法成立的,在从事采购活动中,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相应的义务。二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标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是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并要接受各级财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四是采购人进行的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五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标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
    2023-06-07
    47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哪些
    一、政府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哪些政府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广泛且全面,旨在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及高效性,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解答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2.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的谈判与起草,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公平性;3.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4.在政府采购的重大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论证、文件审核及谈判支持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5.还包括代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诉讼与仲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顾问日常法律事务内容法律顾问的日常法律事务内容繁多且细致,主要围绕公司的日常运营展开。1.法律顾问需为公司提供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帮助公司规避法律风险。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并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确保公司合同权益的最大化。3.法律顾问还需参与起草、修订公司的人事管理、财务管
    2024-07-25
    368人看过
  • 政府采购质疑应当如此
    案例背景:2009年11月,S采购中心为某行政机关采购一网络系统。成交信息发布后,W公司提出质疑,认为中标C公司技术指标没有本公司好,C公司质疑的理由:该网络系统的操作系统采购文件要约为JY级,而W公司投标产品为JY版,优于C公司的JY级,应由W公司中标。S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后,经过认真核实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再次论证,认定W公司的质疑不成立,维持原成交结果。W公司不服,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又经过相关评审专家认真复审,认定投诉不成立,维持原成交结果。案例分析:提出质疑或投诉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拥有的权利,但质疑问题的提出,首先要站在一个清醒的位置上进行全面考虑,不能只看到本公司的优势,而是要从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方方面面来权衡。一是采购文件是评标定标的唯一依据。财政部令第18号第49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
    2023-06-07
    277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中止合同吗?
    可以。政府与其它当事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一般属于行政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符合合同中止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一、私下签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私下签的交易合同,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就有法律效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应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订,只要签订的合同符合这三个条件,就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可撤销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二、合同履行中有争议是否可以中止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可以中止。当事人因争议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可以协商一致后中止履行。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确切证据。三、政府采购合同可否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
    2023-02-23
    8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
    天津市财政局文件津财采〔2009〕12号────────────────────────────────────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为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的管理,促进采购人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8〕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是对采购人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保证,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供应商合法权益的需要。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是通过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行为的情况进
    2023-04-24
    314人看过
  • 政府采购当事人需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十五条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
    2023-04-10
    77人看过
  • 政府采购申请报告范文
    政府采购申请报告范文篇一:尊敬的政府采购中心领导:我校校园有多处急需暑假期间维修,包括围墙90米、排水坡200米、门房屋顶、柴棚顶部、大门左右护栏。经预算供需维修费3万元左右(详见草拟维修合同)。学校自投资金,公开招标维修。望政府采购中心领导予以审批。特此申请三井子镇职业中学20xx年x月x日政府采购申请报告范文篇二:关于申请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的报告县财政局: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改善我院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现急需申购办公用品一批(见附表),以便工作顺利开展,请给予批准。特此报告附件:办公用品购置清单一览表***卫生院20xx年x月x日政府采购申请报告范文篇三:关于申请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的报告财政局: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改善我院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现急需申购办公用品一批(见附表),以便工作顺利开展,请给予批准。特此报告附件:办公用品购置清单一览表*单位20xx年x月x日
    2023-04-24
    28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 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 政府采购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 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 政府采购的当事人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范围内代理采购事项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依法代理政府采购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在其工商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的,应当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证书》复印件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有哪些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制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应与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一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6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2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