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机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02:06 320 人看过

平等原则是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的全部诉讼行为都具有导向作用。

平等原则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张扬个性的形式平等发展到保障人权的实质平等的历史过程。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推翻了以等级身份为特征的封建社会,并在理性精神的指引下开始了建立现代自由民主社会的历程。“自由、平等、博爱”成为这一时期制度建设的价值基础。

在此种情况下,法律和权利为平等提供了一个框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权利享有上也是人人平等。在形式平等的条件下,弱势群体的“弱势”特征被淹没在抽象的普遍人格中。由于权利的享有者是去除了任何自然和社会差别的抽象的人,弱势群体在形式上获得了和正常人同样的权利,因而排除了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但是形式平等思想指引下的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暴露出很多不足:形式平等在现实差别面前造成了广泛的不平等;弱势群体享有的只是形式上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往往无法实现;形式平等以绝对的自由为价值目标,排除国家干预,使弱势群体处于无保护状态。形式平等的实践产生了两极分化的严重问题,并导致了强者与弱者之间尖锐的冲突。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对形式平等修正的实质平等理论。实质平等要求对权利资源重新进行配置,并赋予弱势群体一定的“特权”,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进而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我国民事诉讼坚持的平等原则也经历了一个重大发展进程,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由注重实质平等发展到强调形式平等。这是随着我国诉讼模式理念从职权主义发展到当事人主义的变化而变化的。以往在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下,法官处于主导地位,对诉讼程序的进行实行积极干预,尽可能地以国家意志取代当事人的意志,法官依职权主动查证,产生了“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的现象。“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这种诉讼模式的一个范例。其主要特征是:1.非形式主义的常识化运作;2.与其他社会规范相配合的个别主义的解纷方式;3.人格化的家长式的法官。无论对这种超职权的诉讼模式有何批评,其对实质平等与实质正义的追求是符合民事诉讼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的。在当时职权主义模式下并不存在诉讼中的弱势群体,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或客观环境在诉讼中的劣势,都可以通过强化的法官职权来弥补。经过上世纪90年代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我国逐步实行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以当事人为诉讼主导,法官成为中立的裁判者,强调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义必然追求形式平等和程序正义,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

这一点不断地为此后的司法实践所论证。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在这种诉讼模式下往往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他们的诉讼理念仍然停留和寄托在“法官下乡调查”、“上级会为民做主的”等旧司法运作模式的认识上,而另一方面他们却由于缺少诉讼经验、缺少取证能力、缺少律师的帮助而无法有效地接近司法。以致在诉讼中出现了当事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法官结案易,实现公正难的局面。尤其是随着法官职权的进一步弱化,当事人对程序的控制权不断增强,诉讼拖延,诉讼成本增加的现象日益突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弱势群体养老保险
    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登记按照当地的缴费比例确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府对残疾人的补贴1、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减免规费。3、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2023-07-07
    3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不告不理与弱势群体的保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其申诉人与被诉人及第三人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这种关系是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特殊关系”。而在这种特殊关系中,作为个体的职工往往被称为“弱势群体”,之所以这么说,其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是职工往往就是受害者,如拖欠工资,拖欠的是职工的工资;不订合同,驳夺的是职工的权益;工伤索赔,受伤的肯定是职工等等。二是职工的权益受损索赔难。如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非得要国家领导人出面才能掀起为弱势职工讨要工资的高潮;再如职工工伤赔偿问题,特别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些工伤者为了索赔而要打上一两年的官司,从劳动仲裁到一审法院再到二审法院,有时还能再打回劳动争议仲裁庭。由此,笔者认为在劳动仲裁中运用“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有些不妥。所谓不告不理,大意是说只有职工申诉的案件才可以立案受理,否则不能受理;在诉讼中,只有职工提及的诉请才可以审理,否则不能审理。对前者笔者不
    2023-06-10
    214人看过
  • 让弱势群体享受司法保护的阳光
    检察机关这两年的工作有很大进步,尤其在服务民生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王陇德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今年的检察工作报告,我很期待。我觉得检察机关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去年的工作有很大进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美学研究所所长彭富春说。刑事被害人救助:更加人性化共产党好!检察官好!虎年春节前的2月5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飞跃村村民、年近80岁的陶玉高老人拉着检察官的手,流下了感动的泪。陶玉高,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小孙子相依为命、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对他的救助已有7年。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每年刑事立案数在400万件以上,被害人群体庞大,而因被告人无力赔偿等原因,大量被害人陷入了生活困境。这一情况,也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去年两会时,我提的救助刑事被害人的建议被采纳了,为此,高检院
    2023-06-06
    339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如何体现
    一、民法典关于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如何体现居住权写入民法典是保护弱势群体一个重要体现。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居住权写入民法典,让弱势群体居有定所、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居住权的确定和增设,可以让多余房产物尽其用,促进减少房屋空置率,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和谐、透明。从促进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出发,比如老人孩子、中低收入人群、公租房群体、子女继承纠纷、离婚后居无定所等人群将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也是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二、体现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
    2023-06-19
    260人看过
  • 载具:公民抑或弱势群体?
    受托人是学生,具体内容如下: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由父母担任、配偶、成年子女;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受托人的义务有哪些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
    2023-07-14
    289人看过
  • 弱势群体备用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残疾人的权利残疾人的权利如下:1、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环境友好权等六个方面。主要表现建立康复机构提供给残疾人使用;2、在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自适力的残疾人学生入学,对不具自适力的学生进行特殊教育;3、保护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组织的财产权、经营权,所在单位应提供他们的劳动技能培训;4、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鼓励残疾人参加社保,并按规定给与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
    2023-07-08
    68人看过
  • 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呈现四个特色
    当前,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大主题,并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从实然角度对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特点作一阐述。概括来看,我国现行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呈现出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总则保护与分则保护相呼应、定罪保护与量刑保护相统一、刑法典保护与刑法解释保护相补充的鲜明特点。一是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从保护方式来看,我国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正向保护是指对侵犯弱势群体的犯罪从严处罚,即当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行为人将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例如,刑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的规定等。反向保护是指弱势群体实施犯罪从宽处罚,即当犯罪人是弱势群体的情况下,量刑时予以从宽。例如,刑法第十七条
    2023-04-25
    380人看过
  • 处于最为弱势群体中的女性移民劳工
    在移民劳工中,妇女就业是首要条件,而且对于妇女和家庭来说,贷款是生命线却也遭到削减。妇女就业是首要条件女性移民劳工是世界上最为弱势的群体。证据显示,妇女就业应优先考虑。国际移民组织表明,丧失工作和恶劣的工作条件同样较大程度地冲击着女性移民,而且也冲击着依赖于贷款的妇女。在经济低迷时期,移民劳工由于丧失工作、遭受耻辱和歧视,是最为弱势的群体。迁移的障碍存在于任何地方,伤害着每个人制定政策的目的仅在于输送移民劳工回家,就像一些目的国家已经开始强迫实施,而发展中国家贷款的比例和失业都已经达到较高程度,可能会有灾难性的发展结果。世界银行最近研究指出,发展中国家移民的收入将从2008年的3050亿美元下降到2009年的2900亿美元。目的国家面临着同样的境遇。大多数移民创造了经济活动和就业,他们的流动性使经济体系更具系统化和有效性。背景妇女现在占国际迁移人口的一半,在一些国家达到70%或80%。她们
    2023-06-05
    417人看过
  • 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
    一、什么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二、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弱势群体的特征有哪些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
    2023-06-15
    225人看过
  •  弱势群体拆迁赔偿政策
    这段内容表述了小微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重新规定。对企业土地的赔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来评估其价值;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的损失将得到赔偿;企业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也将得到赔偿;拆迁解聘员工所获得的安置费用进行赔偿;企业设备在拆迁过程中的运输和搬迁费用也将得到赔偿。如果是承租的房屋,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需要进行补偿。以下是小微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重新表述:1.对企业土地的赔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来评估其价值。2.对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的损失进行赔偿。3.对企业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4.拆迁解聘员工所获得的安置费用进行赔偿。5.对企业设备在拆迁过程中的运输和搬迁费用进行赔偿。企业如果是承租的房屋,则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不同维度标题:拆迁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拆迁是城市建设中常见的一环,但拆迁
    2023-08-25
    329人看过
  • 具有法律需求的弱势群体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2023-07-15
    444人看过
  • 关于在法治建设中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思考
    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法治建设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目前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主要是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就从笔者所在基层法院看,近几年,水涨船高,随着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司法救助的力度也随之加大。但从侧面看,司法救助力度虽然加大,想方设法保护弱势群体,但从目前机制看,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200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确定的方式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不仅与被救助者的需求之间有一定差距,与公平理念也有一定距离。诉
    2023-06-07
    47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弱势的根源
    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地位处于弱势的根源在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是在权力的驱动下运行的,公民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只是权力运行的客体,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也只是司法的客体,他的地位是无法同作为司法权力的行使者的检察官和法官平等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当事人地位平等,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相关规定,实际上在刑事诉讼中只承认公民之间的平等,但作为国家代表的检察官与被告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是从国家机关的角度、从权力行使者的角度来制定规则的。在立法中赋予了国家机关充分的权力,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着墨甚少,而且多是义务性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机关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制裁机制,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规定较少或者即使有规定也缺乏有效的贯彻和保障机制。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多是以便于行使权力(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权)为目的制定的,以《刑事诉
    2023-06-11
    137人看过
  • 欺负弱势群体犯哪些罪?
    欺负弱势群体是什么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殴打别人致轻伤以上结果,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弱势群体包括的范围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确定概念,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者,在犯罪后在量刑时就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下岗和失业人员人群的犯罪,除了法定情节就不能够从宽。谁在欺负“学生工”前不久,教育部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为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升级版,征求意见稿强调顶岗实习应当专业对口,并确保劳动安全。征求意见稿重申,学生顶岗实习应当专业对口或相近;非专业学生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职业,不得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同时,顶岗实习不得超法定时限,报酬应不低于
    2023-07-16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可根据《劳动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
    • 法院会保护弱势群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人民法院是否会保护弱势群体,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弱势群体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是不合法的,会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会一味的偏袒弱势群体。
    • 像我这样的弱势群体应该受法律的保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
    • 有保护弱势群体的吗?叫什么名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 1、保护妇女儿童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护残疾人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3、保护劳动者
    • 交通法有哪些保护弱势群体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4
      交通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法规: 第一:根据弱势群体的分类不同,所对应的法律也不同。第二: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第三: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俯攻碘纪鄢慌碉苇冬俩第五:保护劳动者的有《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六:有问题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