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清算不力,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可见,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法人清算与破产
企业法人清算与破产是企业在解散或破产时所面临的法律程序。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分配和清算的过程,以偿还债务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而破产则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资产清算,并按照一定比例将财产分配给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过程。
在清算和破产过程中,企业法人都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清算程序、破产程序等。同时,清算和破产程序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管。
清算和破产是企业法人解散或破产时必须经过的法律程序,对于企业法人及其利益相关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清算和破产过程中,企业法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企业破产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可见,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企业法人清算与破产是企业在解散或破产时所面临的法律程序。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分配和清算的过程,以偿还债务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而破产则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资产清算,并按照一定比例将财产分配给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过程。在清算和破产过程中,企业法人都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清算程序、破产程序等。同时,清算和破产程序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管。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私人合伙企业破产一定要清算吗
31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清算指定清算人申请书格式
218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权人清算申请条件
64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申请企业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清算组成立
246人看过
-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没交破产前清算报告合法吗
196人看过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71人看过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
地税申请企业破产,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清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5首先税务局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 第一,税务机关进行破产申请不能为国家带来任何好处。由于税务机关拥有税款优先权与税收强制权,因此,在企业欠税时,完全可以通过采用税收强制权,来征缴税款,而没任何必要去进行破产申请。 第二,税务机关进行破产申请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害。如果其在企业欠税时,进行破产申请时,不可能会去考虑企业未来经营前景,也不可能想着如何才能利于企业,而是由于自身有着在破产中税款优先权
-
-
合伙企业的股东可以申请清算企业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公司解散清算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
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与破产管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1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
-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清算、破产清算及所得财产的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合伙企业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合同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