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九条规定,作为承揽人,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是其一项义务。即使合同未约定,对于定作人的合理监督检验,承揽人不得拒绝,应当为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提供方便和条件,并应当如实地向定作人反映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定作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指示,应当及时采纳,改进自己的工作。
由于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为特定的定作人专门加工制作,因而不同于一般产品的加工生产过程。定作人有权监督检验承揽人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承揽人有义务予以配合,给定作人以合理机会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对双方均有利,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日后问题的积累。
一、承揽人无力赔偿定作人要赔偿吗
要根据纠纷实际发生情况来分析,可能需要赔偿可能不需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定做人和承揽人的定义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原材料应在订立合同时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合同。二,在承揽合同中,定做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及时接受工作成果;2、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3、配合与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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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工作期间,定作人是否有权利监督承揽人工作?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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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应对承揽人作业受伤负责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一般情况下,定作人是不用负责的,但是定作人如果对承揽人选任不当,其又在完成定作任务时造成自身损伤,定作人依然得因为选任过错而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对其行为的后果应该依法自行承担。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定作人与承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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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应负什么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通常情况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当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双方地位平等,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一定报酬。如果不是定作人提供材料加工承揽产品且承揽人又没有要求协助的,定作人的义务仅是支付报酬,没有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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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否监督物业承接查验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0一般情况下,物业承接查验的参与者是物业服务单位和建筑单位; 但是根据我国《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 业主代表参加物业承接查验,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建筑的整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对查验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查验的公正,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以便物业管理企业能更好地向业主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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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可否直接授予定作人的解除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6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法律规定是: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