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优惠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12:55 228 人看过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无可置疑,但在离婚时,判给谁方使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比照双方的实际需要,同时应按整套商品房的市价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民事政策的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劳动所得的收入”对于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赠与的实物等福利及八小时以外的劳动收入,当然也包括单位为职工购房所给的补贴,因此处理离婚时,仅对夫妻购买商品房的优惠价进行分割,不认定差额补贴部分是不公平的。

例如:一对夫妻,丈夫是某行政单位职工,妻子是司法部门职工,93年,妻子所在单位向职工出售价值7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单位补贴3万元,夫妻俩出资4万元购得此房,后因妻子单位支付了巨额购房补贴,每年奖金就少了,基本不发奖金,而丈夫单位未行房补,奖金可观,成为夫妻储蓄的主要来源。嗣后,夫妻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家庭存款各占一半,房子判归女方所有,女方补偿男方购房款的一半2万元,男方不服提出上诉,显然上诉是有理由的,女方单位给的购房补贴与男方单位发的奖金是同一属性的,理应一视同仁。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集资建房”与“优惠价商品房”的区别,虽然集资建房也是国家、单位、个人,或者单位与个人共同出资,集资建房以国家、单位出资为主个人出资为辅,权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出资个人只有使用权或部分产权,分割时应就个人出资部分进行分割。

还有购买期房,预付部分房款,以后按揭分期付款,在付清房款取得产权证书前,夫妻离异,应按已付款项进行分割,不能以整套房价分割。当然取得房子的一方支付已付款的一半补偿给对方后,应履行日后的按揭还贷义务方可取得全部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职工资建房有何优惠政策
    单位集资建房分配给职工,无论是向职工转让房屋使用权还是所有权的行为,都属于销售不动产,应按规定交纳营业税。以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土地为职工建房应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用途。对职工集资建房,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二、集资房存在的风险隐患集资房,原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
    2023-03-04
    373人看过
  • 如果房产证未办理,在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房产证未办理,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离婚时两个人的房子两人名字都有要怎么分?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另外,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赠与子女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无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分割吗可以分割无产权证的房屋,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双
    2023-06-21
    75人看过
  • 买车债务如何在离婚时分割?
    离婚买车债务怎么办男女双方离婚了,买车的债务应当这样处理的:车是婚后买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买车所欠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可以协议清偿的;车是婚前买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所欠债务是一方的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个人清偿,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割如下: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
    2023-07-03
    437人看过
  • 律师解答咨询:在惠州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琴律师整理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应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
    2023-05-06
    353人看过
  • 按揭还贷部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2023-02-17
    124人看过
  • 继承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继承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继承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作者:陈海昶律师继承房产离婚时房产分割最常见的几种情况,现解答如下:一、婚前一方继承房产解答:结婚前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为一方个人房产,且不随结婚时间的延长转变为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与另一方无关,不进行分割。二、婚前双方继承房产解答:结婚前双方共同继承房产的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谈恋爱到谈婚论嫁时,或婚前同居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房产归二人共同继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三、婚后一方继承房产解答:结婚后一方继承房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夫妻一方按照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如果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房产指定给夫妻的一方所有,则继承的房产归指定的被继承人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再进行分割。四、婚后双方继承房产解答:结婚后双方继
    2023-03-14
    273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分割政府安居房
    (1)已取得“红本”的安居房已取得“红本”的安居房即已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法院对此的处理方式采用商品房的处理方式,首先由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归属进行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的,法院一般会进行评估确定市场价的基础上进行分割,补偿。(2)对已取得“绿本”的安居房。取得“绿本”的安居房即取得该房的部分产权,法院对此的处理方式同样先征求对方对房屋的价值及归属的意见,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的,法院则会在评估确定市场价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归属,以市场价减去房产一方“绿本”转“红本”所需补交的差价及税费为补偿另一方的技术确定补偿另一方的数额。已取得产权证,但存在按揭贷款的房产分割近几年来,由于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大部分工薪阶层均无法一次性付清巨额的购房款,因此,实践中存有大量的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由于尚未还清银行按
    2023-04-17
    115人看过
  •  "下岗职工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该通知主要提出了下岗职工子女的学费减免政策,以缓解其经济压力。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支持,有助于缓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这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教育公平的执着追求,以及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所做的努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的通知》,下岗职工的子女应该免除学杂费。同时,在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再次确认了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企业、街道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再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员,逐一列出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下岗职员的孩子上学,企业、街道发行证明书,学校审定,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学费杂费。具体减免比例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 岗 职 工 子 女 教 育 优 惠
    2023-09-01
    63人看过
  • 离婚一方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怎么处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无可置疑,但在离婚时,判给谁方使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比照双方的实际需要,同时应按整套商品房的市价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民事政策的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劳动所得的收入”对于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赠与的实物等福利及八小时以外的劳动收入,当然也包括单位为职工购房所给的补贴,因此处理离婚时,仅对夫妻购买商品房的优惠价进行分割,不认定差额补贴部分是不公平的。例如:一对夫妻,丈夫是某行政单位职工,妻子是司法部门职
    2023-06-02
    425人看过
  • 如何在离婚时让财产不被分割
    要让对方完全分不到任何财产是非常困难的。具体可以有两种途径让财产属于你。第一:婚前双方做一份夫妻双方财产独立协议,表明各具体收入的归属,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第二:就是楼主的财产公证,这里面最重要的应属房产和小车,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表明该东西属于你,这样离婚的时候对方就分不到这些东西。另外一些,比如说电视机,冰箱什么的,反正值一点钱的东西,都做一份归属协议,夫妻双方签名就可以,或者你有证据证明这个东西是用个人财产(也就是第一种情况)购买的,有单有据,也可以。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两条途径,一是去法院诉讼离婚,二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协议离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常住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
    2023-02-09
    358人看过
  • 离婚时买断工龄款如何分割
    “买断工龄款”是用人单位因解除而对原告个人的补偿,具有个人属性以及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这种做法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离婚时买断工龄款如何分割“买断工龄款”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不论有无婚姻关系存在,这种针对下岗或提前退休而获得的财产的事实依然可以独立发生,买断工龄款是对其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扶助,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对劳动者而言,买断工龄款是以放弃长期和稳定的劳动收入为代价而换来的,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面临生存危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从该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补偿金”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在本质上与其平时的工资、奖金等普通劳动所得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从公平合理和保障劳动者的生
    2023-06-12
    386人看过
  • 离婚时什么农村房屋可以分割离婚时农村房屋如何分割
    由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有其特殊性,首先要确认宅基地房屋的是属于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这部分可以分割。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双方平分该房屋。2、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一、民法中的婚姻分割拆迁房怎么算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1、拆迁房属于私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
    2023-03-22
    448人看过
  • 正在还贷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子有房贷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独自购买并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款的,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可以协商返还共同还款中的部分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按揭贷款所买,双方共同还贷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一、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1.夫妻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5.婚
    2023-02-04
    226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
    离婚经济适用房分割如下:1、已满五年已取得完全产权、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2、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3、未满五年未取得完全产权、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归属。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
    2023-07-0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职工向单位购买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民事政策的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劳动所得的收入”对于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赠与的实物等福利及八小时以外
    • 小产权房在离婚时分割吗,如何分割?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1.“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
    • 按揭买房如何在离婚时分割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0
      (1)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
    •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如何分割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9
      夫妻离婚时,房子会优先判给哪一方要根据房屋产权进行确定,如果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责任判给拥有所有权的个人,分割方式也是根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怎样分割离婚房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5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