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机关: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2000年8月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为支持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第三条股份合作经济是以工会和职工资本会为主体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企业职工为主要出资人,以合作制为基础,具有股份制特点,劳资合作相结合,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第四条股份合作制企业享有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的全部财产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体职工为股东,资劳结合;(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3)职工与股东共同努力,民主管理(4)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第二章设立第六条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职工股东不少于5名;(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具有企业名称和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组织机构本条例第五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经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核实后,转为股份。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为基础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法律、法规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名称、住所;(二)经营范围和方式;(三)注册资本;(四)设立方式、股本来源和股权设置;(五)财务状况,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六)建立、程序,组织的职权和议事规则(七)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及其职权(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九)收入分配办法(十)合并的条件和程序,企业的分立和终止(十一)股份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十三)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第九条申请设立股份合作企业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公司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第十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发给被登记企业营业执照。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依照本条例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经资产所有人或者其代表同意,并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
-
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
490人看过
-
陕西省国有企业改制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办法
241人看过
-
陕西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规程(试行)
217人看过
-
重庆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条例(修订)
407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217人看过
-
广东省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何规定
215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陕西省企业集体改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1关于陕西省集体企业改制办法(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
股份合作制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依法发起设立的、企业资本以企业职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共担风险,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人股。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
-
股份合作制有哪些企业特点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8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企业法人的必备条件,依法定程序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但是企业职工入股实行自愿,应鼓励和采取优惠办法吸引职工投资入股,不得强行要求职工入股。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
-
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哪里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9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1、经营宗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股份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 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所持股份可否转让?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只要是多人共同投资,都存在部分投资者即股东因故需要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股份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部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依法转让。由于在上述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故大多数企业的普通股权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也由不同股东分别持有,客观上也存在股份转让的必然性。有人认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