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章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5:01:29 292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

(一)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人为同一人,也可以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民法典》合同编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因此,只要公司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要件,那么公司盖章的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签名后划划掉有效吗

合同上的签字是立即划掉的,此合同无法律效力且无争议。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

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1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用公司业务章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吗?
    用公司业务章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业务专用章一般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结算具体业务,加盖公司业务章代表公司行为,建议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一、社会实践发票专用章用什么书写不能盖发票专用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内,有对外的代表某机关或某企业的印章,有对口使用的人事部门印章,财务印章,销售印章等。各司其职。不能交叉使用。或者混用。规范的印章使用应当是人事文档加盖人事印章。销售文件加盖销售印章。财务票据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印章等。不能混用。二、和分公司签合同和总公司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
    2023-06-26
    39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签订时,卖方尚未取得产权证,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时,有时卖方尚未办理出房屋产权证,此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办理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只是个时间问题,则一般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卖方取得产权证后,即可办理过户,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目的的实现。卖方以签约时尚未取得产权证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9月30日房价上涨卖家撤单维护诚信法院判驳本报讯(记者孟焕良通讯员郁菊红)拆迁安置房在没有拿到三证前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短期内无法办理过户,双方往往会先签合同、办理款项,日后再过户。随着房价上涨卖家反悔,要求撤销合同。日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卖家的诉讼请求。2008年2月1日,侯先生作为户主获得三套安置房。次年5月21日,侯先生与贺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侯先生的妻子及儿子也参与了房屋买卖事宜的联系),合同约定:侯先生自愿将其拆迁安置房屋卖给贺女士,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48.9万元
    2023-06-04
    156人看过
  • 建筑企业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经营离不开印章。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实际中,有些建筑企业按施工项目分类,有多少个项目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还有一些建筑企业按施工力量分类,有多少支施工力量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由于项目部系建筑公司内部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未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在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场合,如何认定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合同的效力,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企业需高度重视。情形一:建筑企业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部公章在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内代表建筑企业。1、项目部公章未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因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机械地认定项目部公章没有法律效力。2、项目部公章如
    2023-06-09
    50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权签订买卖合同?
    不可以。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承租人就是租客吗承租人一般都是租客。承租人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按照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
    2023-07-07
    258人看过
  • 项目部盖章合同有效吗?
    用项目章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为项目部不是法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不能对外签订合同。项目章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即不能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的活动的效力。具体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的公章。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合同章有用吗?1、合同专用章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023-03-03
    141人看过
  • 项目合同签订方式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即双方协商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另一种是投标。招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特别是在各种建设项目中,逐渐被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高效、公平、安全的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建设成本低、质量好、工期短、能保证完成国家建设工程任务、提高投资效益的公司中标,中标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因此,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宜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注意承包人的资质。因为一个项目非常重要,它不仅涉及到财产的损失,还涉及到项目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选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承包商的财务状况。(3)
    2023-05-07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怎么签才有效?签订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第一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第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
    • 签合同没有项目章还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1、对签合同用什么章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 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3、值得注意的是,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
    • 是否具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30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或者国家利益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三、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专用章签订是否有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10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是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
    • 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签订但是合同签订后又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你知道吗?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以一定的价格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购房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可以进行购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规定某些房屋的买卖是要受到限制的,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房屋建设工程,如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其商品房是不能买卖的。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商通过炒卖地皮而牟取暴利,以保障房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