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8:31:48 222 人看过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侵占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作为受害者,想要追诉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如果您是侵占罪的被告人,笔者也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进行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4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一、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一)非法占有的解释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5、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6、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二)贪污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
    2023-04-12
    210人看过
  •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侵占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侵占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
    2023-06-13
    243人看过
  • 贪污罪和侵占罪有哪些异同?
    (一)贪污罪和侵占罪的相同之处二罪主观上都是故意。(二)贪污罪和侵占罪的不同之处1、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2、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分别为公共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侵占罪的侵害的客体是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3、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侵占罪行为体现为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4、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一、侵占罪如何构成的侵占罪的构成是: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
    2023-03-06
    387人看过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界限正确区分
    有两个焦点十分关键,一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之性质,二是依法从事公务之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企业法人分为: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企业),二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三是联营企业,四是三资企业,五是私营企业,六是其他企业。从广义上讲,凡是国有资本入股的公司、企业,都可称为国有公司、企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企业的性质,易产生两种错误误区:误区之一,把形式上的非国有而事实上的国有相混淆。由于我国公司、企业的设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较多,且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加之企业登记不够规范,因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有时不能反映公司、企业的真实性质。比如,某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一新企业,按当时政策办集体制企业可享受到许多优惠政策,于是按当时呈报的性质为集体企业,这样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注册为集体,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该企业的资产应为国有资产,而不能单纯依照营业执照上注明的集体
    2023-06-03
    447人看过
  • 如何明确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分方式是: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两者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5.两者在法定刑上有所不同。如何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其主要目的在于限制国有资产的流失,但又不过度打击相关人员和组织的积极性。在司法实践中,更强调对国家财产的保护功能,在确保国有单位健康运行和惩罚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侵吞国有财产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因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独立罪名,两者在界限认定上存在一定的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容易造成混淆。(一)犯罪主观故意方面私分国有资产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是
    2023-07-24
    161人看过
  • 贪污和盗窃有什么区别,贪污的程序是什么
    ①只要财产处于非法占有状态对他人实际支配的领域,即使他人没有实际持有或监控,也属于他人占有。比如,别人的房子和车子里的财产,即使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也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②虽然不属于他人支配的范围,但可以推定为他人实际支配时,也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一辆停在别人门前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该被认为是别人的。另一个例子是,任何挂在别人门窗上的财产都是别人的。无论宠物在哪里,都应视为主人的财产。(4)即使原占有人丧失占有权,当该财产转让给建筑物管理人或第三人时,也应视为他人占有的财产。例如,乘客在出租车上忘记的财产属于出租车司机。虽然它属于相对于乘客而言被遗忘的财产,但它属于相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他们拥有的财产。因此,第三人从出租车上拿走财物的行为应视为盗窃。占有权是否转移,取决于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能否有效管理该财产。5。当几个人共同管理某一财产,并且他们之间存在主从关系时,下级是否也拥
    2023-05-3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简单点又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
    • 如何评价侵占罪以及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1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
    • 我第一次听说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
    •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1
      贪污罪的客体必须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客观要求本罪的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侵占、盗窃、欺骗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要罪在主观主观上直接有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诈骗罪客体要件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通常主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