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22:49 247 人看过

1.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

5.经济业务的单价、数量和金额;

6.填制单位签章;

7.有关人员签章。

由于各种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不同,原始凭证的名称、格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依据和填制的人员有三种:以实际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由经办业务人员直接填制,如入库单、出库单等;以账簿记录为依据、由会计人员加工整理计算填制,如各种记账编制凭证;以若干张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定期汇总填制汇总原始凭证,填制人员可能是业务经办人也可能是会计人员。但无论哪种原始凭证,作为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办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的原始证据,基本含有的内容是一样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原始证据相关文章
  • 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哪些内容
    (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4)经济业务内容。(5)数量、单价和金额。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l)凭证的名称: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确的名称,以便于凭证的管理和业务处理。(2)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填制的日期就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便于对经济业务的审查。(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是经济业务发生的证明人,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凭证上的签名、盖章人,是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签名、盖章可以明确经济责任。(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证明经济业务是否确实是本单位发生的,以便于记账和查账。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的名称必须是全称,不得省略。例如,"北京市XX五金商贸有限公司",不得写为"五商公司".(6)经济业务内容:完整的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便于了解
    2023-05-31
    355人看过
  • 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吗,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
    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二是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二是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三是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
    2023-06-13
    262人看过
  • 买了原始股有什么凭证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没有。没有,因为发行上市的股票才有凭证。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024-04-29
    80人看过
  • 自愿原则意思是什么,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
    自愿原则的意思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自由的基于自身意志进行,自愿原则是民事活动当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有意志自由等。一、自愿原则意思是什么自愿原则意思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以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其基本理念是保障和鼓励人们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让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形成合理的预期。二、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从事
    2023-07-20
    121人看过
  • 保管凭证是什么意思,保管凭证的内容
    一、保管凭证是什么意思保管凭证的意思是指由保管人出具的用于证明确实存在保管关系的单据,它表明保管人已经收到了保管物。保管凭证最主要的作用在于证明保管物已经交付,保管合同成立。同时保管凭证又是当事人义务履行的依据和发生纠纷时裁判的依据。在没有保管合同的情况下,保管凭证同时还是保管合同的表现形式。二、保管凭证的内容保管凭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保管人、寄存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2.保管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性质等情况。3.保管的地点和特殊的保管要求等。4.保管的时间。5.保管费用的约定。6.当事人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三、保管人接受被保管的财物后,是否必须给付保管凭证?一般来说,保管人接受被保管的财物,并不是必须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但给付保管凭证不是保
    2023-07-01
    456人看过
  • 原始凭证是否为合同
    合同不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租赁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租赁合同即可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2023-07-03
    190人看过
  • 原始股东所有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原始股东所有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主体,需要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2、转让标的,即在合同中注明转让的是哪家公司的股权,具体的转让的份额是多少3、转让股权的每股单价及股权转让金总额。4、转让股份的交割日。5、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6、出让方的义务;7、受让方的义务;8、协议的生效日;9、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11、保密条款;12、争议解决方式;13、违约责任;14、附则。二、股权办理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
    2023-06-02
    57人看过
  • 原始凭证要用什么笔书写
    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还是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这是填制和复核会计凭证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则要求。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做到真实可靠、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连续编号、及时填制。具体讲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一般盖财务专用公章),没有公章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账的依据。有些特殊的原始凭证,出于习惯和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可不加盖公章。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3.自制原始凭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虽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签审手续。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签领人一定要签名或盖章;经办单位负责人所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也视为有效。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一般用财务专用章。不盖公章的原始凭证是无效凭证。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说明;支付
    2023-04-21
    214人看过
  •  劳动基准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劳动基准法是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最低限度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而制定的法律措施和规定。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最低劳动标准,包括工资、福利、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劳动基准法是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最低限度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而制定的法律措施和规定。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人单位可以优于但不能劣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规则所确定的标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的,均无法律效力。 劳 动 基 准 法 是 什 么 ?劳动基准法是指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劳动
    2023-09-02
    433人看过
  • 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1)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2)单位台头不是本单位。(3)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4)无收款单位签章。(5)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6)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进行作弊。例如:利用单位原始凭证粘贴、整理不规范的弱点,在进行粘贴、整理时,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等以后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7)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8)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
    2023-06-07
    96人看过
  • 借条的基本内容借条的基本内容
    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一、出具欠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
    2023-03-14
    338人看过
  • 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
    会计实务工作者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1)对能全面反映每笔经济业务活动情况的原始凭证,应按自然张数计算;(2)对不能全面反映每笔经济业务活动情况,需要附件进行补充和说明的,应在原始凭证上注说附件张数,并将其粘贴在一起,附件不计入原始凭证张数;(3)对某类或某些原始凭证利用自制封面已进行汇总的,如差旅费报销单、支出汇总审批单等,其封面已对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综合说明,对所附凭证张数也已注明,所以,它们应作为一张原始凭证计算。
    2023-06-07
    495人看过
  • 原始凭证的书写格式
    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规范,填写支票必须使用碳素笔,属于需要套写的凭证,必须一次套写清楚,合计的小写金额前应加注币值符号,如¥、$等。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还是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这是填制和复核会计凭证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则要求。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做到真实可靠、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连续编号、及时填制。具体讲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一般盖财务专用公章),没有公章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账的依据。有些特殊的原始凭证,出于习惯和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可不加盖公章。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3.自制原始凭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虽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签审手续。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签领人一定要签名或盖章;经办单位负责人所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也
    2023-04-24
    202人看过
  •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填写如有错误,要使用正确的改错方法更正,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褪色水改。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对于文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或在错误处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更正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名章。对于数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必须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不可在原错误处更正。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审核内容有: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单位负责人。完整性正确性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由原开出单位补充和更正。合理性及时性支票银行汇票时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要仔细验证签发日期。
    2023-04-24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与案件出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物证中的原始证据,通常包括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例如现场发现的指纹。 书证中的原始证据,通常包括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例如合同书原件。 人证中的原始证据,指直接感知案情的人,所提供的证... 更多>

    #原始证据
    相关咨询
    • 预审原始凭证包括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报账员接受本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收入票据和支出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3、复核每笔业务支出的金额和数量的准确性; 4、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 原始凭证和累计凭证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都属于原始凭证,其区别在于填制的手续和内容不同。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外来的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在自制的原始凭证中,大部都属于一次凭证。如“领料单”、内部使用的收据、发货票、发料单、银行结算凭证等。2、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
    • 买了原始股有什么凭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9
      1、没有,因为发行上市的股票才有凭证。 2、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二是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三是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
    • 支票存根是原始凭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3-15
      支票存根是原始凭证。支票存根:支票存根联怎么做账填写付款凭证,根据付款用途借记相应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票存根联作为原始凭证粘贴在记账凭证后面。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具体如下:1、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经办人签字或盖章;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现行财政、税收、经济、金融等有关的法令规定,是否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3、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