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现较多诬告陷害案件,男女双方原本是自愿行为,因未满足其物质或其他条件,进而诬告强奸罪,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穗天检刑诉〔2020〕Z1433号被告人房__,曾用名房__,女性,2001年__月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2252001________,汉族,高中,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住上海市普陀区__路__弄__号,因涉嫌诬告陷害罪,于2020年7月4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刑事拘留;
2020年7月17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房__涉嫌诬告陷害罪,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房__应被害人潘__之约,从上海乘坐飞机至广州市天河区__路__号__酒店__房准备与之发生关系,期间,潘__提议让朋友陈__加入性活动,房__表示同意,完事之后,陈__先行离开。
第二天14时许,本来答应订机票并送房__到机场乘飞机回上海的潘__爽约而独自离开酒店,房__甚为恼火,即威胁要以潘__、陈__对其强奸报警。
为报复潘__的背信和无情,2020年2月18日14时26分,房__遂以被潘__、陈__盗窃、强奸为由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林和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潘__、陈__的刑事责任。
2020年2月19日,潘__、陈__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18日天河区公安分局提请天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潘__、陈__。
3月25日天河区检察院对潘__、陈__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3月26日潘__、陈__被取保候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有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房__,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以婚男子骗未婚女子未结婚而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133人看过
-
男子和未满14周岁女友发生性关系涉强奸被刑拘
435人看过
-
一男子劫持两女子欲强行发生关系,强奸未遂会判刑吗
269人看过
-
和满14周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后,女方告男方强奸会判有罪吗?
378人看过
-
与未满14周岁女友发生性关系一男子被以强奸罪判刑3年
462人看过
-
与“迟钝”女发生性关系大龄未婚男获强奸罪
62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
-
和15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并且怀孕了男子可以告强奸罪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只
-
-
女子怀孕期间与男人发生性关系, 并且未发生性关系, 是否构成强奸罪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关于强奸(罪)的涵义,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简称《1984解答》)在认定强奸罪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